今天又解決了一場小小的消費爭議,細節我就暫且不提了,以免太多人希望那家公司比照辦理,容易造成對方的困擾。我只是想對他們的處理表達感謝,因為他們大可不用那麼費心幫我處理,但卻都能在一天內將我的要求悉數照辦,證明了這家公司危機處理的能力夠強。
我特別要寫下來的另一個原因,是我在事情解決後,第一件事是寫封客服信函去指名感謝那位客服人員,並且明白的表示,希望他的主管能針對他的即時處理予以褒獎表揚。我不是不會客訴,但我始終相信,萬一你遇到好的服務時也會不吝讚揚,那你不幸遇到服務不佳時若有幾句抱怨,也才不會顯得太自我本位主義;反過來說,一個人若自認身為顧客就有客訴的權利,姑且不論這樣的舉動是否入流,假若所有客服單位接到的全是抱怨而少有鼓勵,你覺得有多少人做得下去?到頭來,只會濫用客訴權利的人,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狀況,因為最後只會有臉皮夠厚而夠冷血的人才會留下來做客服工作,而屆時只會形成企業客服與刁鑽顧客的大鬥法,整體服務只會下降而難以提升。
最近上談判課程的比例提升了,讓我真的好開心。因為我真的喜歡講談判主題,會對每一件談判該如何進行及處理始終感到津津有味。
在過去,談判課程大概只占我總課量的20%,而最大宗的還是銷售,因為銷售課程的市場需求畢竟還是強勁。今年另一個快速成長的課程,則是著重客訴處理的服務課程。有別於其他從心做起、追求極致感動的服務課程,我由談判手法延伸出的客訴處理,看來越來越能合一些想要追求快速將客訴下降的企業脾胃,所以逐漸也接到很多邀約。當然,不是需要講銷售的課程少了,而是我一個月能上課的天數畢竟是有限的,所以當時間被另兩類的課程佔去了,自然就無暇接那麼多的銷售課程了。
什麼叫做結合談判技巧的客訴處理?舉個例來說吧,我今天首度沒有趕上事先訂好的高鐵,原因居然是叫來的Uber車速太慢。對我來說,不管什麼合不合法的問題,但我是把Uber司機當職業駕駛看待,當我有趕時間的需求時,Uber居然可以開得比我自己平常開車還要慢,我就會對他的駕駛技術頗有微詞了。為什麼不早點出門?面對一條同時段之前搭車只需要15分鐘的車程,我提早半小時出門居然都趕不到,那我以後是應該提早一個小時出門嗎?
到了高雄,原本想改搭小黃,沒想到高鐵站的計程車候車處大排長龍,我不得已又叫了Uber。一上車,我眼見課程開始的時間在即,我用平淡的口氣對那位司機說,「我剛剛給了另一位Uber司機一顆星。」高雄的Uber司機緊張的問什麼,我用同樣平淡的口氣回答說,「他開的太慢,我沒趕上前一班高鐵,所以我現在快來不及了。」接下來,我們兩人就完全沒有交談,他飛也似的將車速催到最快,在驚人的短時間內就把我送到上課地點了。當然,下車時我沒忘了換一種感激的口氣對他致謝,而他也馬上鬆一口氣似的客氣回禮。
我不是鼓勵任何人開快車的行為,否則在第一趟時我就不會只是拜託而已。只是想藉這個機會說明,你若希望自己的需求能讓服務提供方重視並照辦,好好拜託固然是一種選項,但也還有其他的方法讓你可以達成目的。就以第二趟的Uber來說,你可能會以為重點是我說了什麼,但真正讓人頭皮發麻而感到壓力的,其實是我當時那種刻意平淡的語氣。
不過,一位談判高手,其實還是大隱隱於市才對自己更有利。以我來說,我其實不敢把自己稱為談判高手,而比較喜歡把自己稱為一位談判愛好者;但是,當周遭的人發現一個人很會談判時,通常就會不自主的把那個人冠上「心機很重」之類的假想,其實連我自己都會感到困擾。
最近,跟一位朋友在聊到對方一些工作上的困擾時,他不時會脫口而出說,「Alex,你不要老用談判的方式來思考這些問題啦,感覺好可怕。」他感到很疑懼,而我感到很困惑。
過了幾天,我突然想通了,那位朋友口中所謂「談判的方式」,原來他指的是「藉著談判『得利』的方式」啊!也難怪他的語氣中帶有負面的批判情緒,因為在他或很多其他人的心中,談判是一種佔人便宜的技巧,重點是如何讓談判者得利,而在零和(zero-sum)的假設下,談判者一定是無所不用其極的讓自己吃乾抹盡。
我其實很感慨,因為談判既不全然是一種「得利」的方式,談判的布局也不全然都會朝著「讓利」的方向走。就拿今天的課程來說吧,我相信參加的學員一定聽我不只講了一遍:「談判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不要想用騙人或唬人的方式搞定談判」、「真正的談判高手,要能幫雙方創造出價值」。我之所以那麼熱衷於談判,就是希望把這些正確的觀念告訴更多的人。我的確不求自己每次都幸運的能在談判桌上遇到的都是君子,但之所以要把自己的一身本領練得夠強,就是無論對方出什麼陰招、賤招,我不是只是笑罵由人的但求無愧我心而已,我會用實際的結果告訴對方,萬一出些陰招、賤招就能擺平我的話,那我也悉聽尊便了,但若這些不積陰德的招數對我也無用,你又何苦用些見不得人的招數呢?光明磊落的做人不好嗎?
同樣的議題,其實也發生在我最近正在洽談的一樁合作案上。無論我幾次強調「我沒有想在這件事情上對各位進入談判模式」,我可以感受的出來,對方並不相信我。的確,我有能力根本不用多加思索,就可以馬上幫自己和對方兩邊各寫下彼此的立場、利益、合作的優缺點、以及下一步該如何解決雙方的衝突和爭議。但是,當我的身份不是調停的中間人、而是當事人時,做這種分析很可笑,因為橫豎對方都不會相信我會持平的提出彼此的立場、利益、合作的優缺點。但重點是對方不相信,而不是我不會提出一份立場不偏頗的建言。
老實說,在這種情況下,我即使願意釋出善意,但我根本連說服都懶得說服對方。因為當對方有所質疑後,我隨即想要告訴他,平心而論,他們所提議的合作模式對雙方都沒有什麼顯著的利益和好處,所以,不如大家交個朋友,但合作案也就不用再提了。
後來一想,他若自己能了解,那他自然自己會弄懂。他若自己一定要鑽牛角尖,那也由得他去,我花再多的工夫說服他,可能也會落得徒勞無功。
在以往,我們經常會和客戶在談判桌上不斷拉鋸,雙方談得劍拔弩張。講到激動處,雙方都會對對方叫囂:「不如今天開始就不要做了!」事實上,場面之所以那麼激動,就是因為我們少了對方不行,對方少了我們也會很受傷,雙方才會很受傷。
什麼樣的合作關係最容易相敬如賓?很簡單,當你的客戶只佔你的營業額0.01%時,而你更只佔那個客戶年度業績的0.0001%時,雙方對彼此都毫不在意,自然可以笑容滿面的天天泡茶聊天就好,沒有必要動不動就吵的不可開交。
所以,以我前面提到的那個合作案來說,我不覺得對我們雙方有什麼非做不可的好處或重要性。我當初單純只是想要幫對方一個忙,但若對方總覺得我的動機不可能如此單純,我覺得最好的解套方式,就是雙方只當個泡茶聊天的朋友就好,沒有必要讓合作的機會反而變成製造問題的根源。
正如我說的,談判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而有些時候,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之一,就是根本不要讓問題有產生的機會,也就是不如根本不談,雙方都會更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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