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7日 星期三

好書不寂寞?從版稅到推薦,出版社到底該如何才能找到夠好的合作對象?

之前寫過一篇「雙方都有配合意願,為何合作還是談不攏?洽談合作協議前不可不知的四大重點考量」(全文點此),當時原本就未完待續的要寫篇出版社來邀推薦序的奇聞軼事,但中間一直沒空把那段寫出來;正巧最近許多人在對出版社的版稅和邀約推薦序掀起一陣討論,我也就趁這個機會把之前的未完待續寫完吧!

其實我對最近這些討論串的最原始出處不甚了解,但我卻看到不少作者或常被邀約推薦好書的朋友公然發聲;討論的方向後來變成兩個不同方向,雖然有人寫在一起,但為了確認立場而不要被誤會,我還是把兩個方向分開表述較清楚:一個看來是出版社給作者版稅的問題,而另一個看來是出版社邀各界賢達幫別人的書推薦或寫序的爭議。



雖然我這篇比較希望集中在第二個問題,但針對第一個問題,我也簡單表達一下自己的看法:

其實版稅10%根本沒有合不合理的問題,而只有作者願不願意接受的問題。許多人把出版社很難獲利的算式放進去,雖然出版社真的都是做心酸的,但這種說法難不成是假如出版社賺很大的話,作者的分潤就應該要大幅提高?一則你本來就可以提出條件式分潤的要求(銷售達一定本數或出版社銷售金額達到約定的數字時,即多給多少%或多給多少錢),再則不覺得這樣的思維好像很共產主義嗎?若是後者恆成立的話,也難怪會有一家知名代工業者以品牌商要求更改付款條件、於是他們也就自行「通知」上游供貨商變更付款條件了。無論你在什麼產業,當你選擇要和一家公司合作時,要嘛就依照契約精神,雙方事前約定是什麼條件、就是什麼條件,要嘛就是合作精神,雙方都共同把這個產品或案子做好,然後各謀其利並各取所需,只要我方也達成自己要的目的了,你還要去管對方到底賺多少?這未免有點管到海邊去了吧!

我唯一可以同意的其中一個觀點是,不管作者拿到的版稅是10%15%、或20%,其實當今日的出版市場如此悽慘的情況下,當你這本苦心撰寫的傑作就是沒能印出多少本時,百分比再高、你收到的版稅大概都很難養家活口。沒有人會跟錢過不去,但我自己很佩服那些書能幾乎每年一本寫得洋洋灑灑的作者,因為無論賣得怎麼樣,他出五本總可能會比別人同時間只出一本賣得多;我自己已經超過兩年都寫不出一本書來了,所以我實在不曉得那些多產的作者是怎麼能有那麼大的產能。或許是因為我自己太不認真,但我就有一位朋友,之前把工作辭了,專心寫一本題材很冷門的書、一寫就寫了五年之久。我不知道他能拿到多少版稅,我也不確定他那本書到底印了多少本,但我很確定,在台灣這個市場,他所專注的題材絕對不會比那些雞湯書更熱門。就他而言,他當然實踐了他的理想,但我總認為,每個人都要吃飯,若是能從那本書得來的版稅連生活支出都無法負擔,那真的需要有很大的熱忱才能選擇去做這件事,而我不認為所有的作者都有這種熱忱,況且我也不覺得每位作者都該只靠著自己的熱忱就能填飽肚子。

除了實際收入的層面,另一個跟版稅高低有關的,其實可能代表了作者的身價,而身價當然就關乎作者的面子問題。

這幾年來,已經有多達12家出版社來找我出書,而且不只是談談而已,其中半數更直接把正式合約都端出來等我簽字。說老實話,我覺得受寵若驚,因為就一個新進作家來說,多家出版社願意提供的版稅都遠比業界所謂的制式10%高上許多。我不想用具體的數字來刺激其他先進,但我其實並沒有真的很汲汲營營的跟對方談,對方就直接把我可以接受的版稅端出來了,因為我通常只跟對方說:「想必您也知道,我是教談判的,雖然差個1%2%對我沒有什麼差別,畢竟我開一堂課就可能等於你印兩千本書的總收入了,但假如版稅和別人差不多的話,我還敢出一本教人如何談判的書嗎?」接下來就水到渠成了。

我也知道,很多出書的人其實也根本不在乎版稅,就像我在前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名片書」一樣,他們要的是在人前被認知為一個著作等身的作者,然後做講師的就能得到更多課程邀約、賣車子或房子的就能成交更多生意、公司經營者就能得到更多資金挹注和合作機會……簡單說,他們要的是出書背後的名聲和更多生意機會,像我這樣會在會談開始沒幾分鐘就告訴對方說,「我對出本『名片書』沒有興趣」的人應該少之又少吧!那既然如此,為什麼又有那麼多作者要計較版稅呢?你其實可以從其他地方賺到更多錢啊!

假如你追求的真是如此,那你其實根本不應該聚焦於版稅的多少,而是著眼於出版社如何能幫你帶來更多的價值。不過,說到這裡,我倒很慶幸自己前年沒跟一家很知名的出版社簽約;當時他們的總編輯說得天花亂墜,許多行銷活動都一口答應絕對配合,甚至還拿出很多曾經在他們家出過書的名人加持。其實那時我也有些心動,但我畢竟本行就是搞談判的,我深知永遠不要現場做決定的談判原則,所以後來就沒有簽下去。就在今年,我看到這家出版社也出了好幾位不同領域講師的書,這時我更覺得好佳哉,因為顯然他們無法說動我這個講師、市場卻還有很多其他想要出書的講師;只不過看看他們的配合,我覺得出版社顯然還是比較仰賴那些講師的自帶流量,而不見得有幫那些作者帶來什麼加分,所以當初不合作也好,省得辜負了我對他們的期待。

為何那時不簽約呢?其實是因為有另外一家小出版社,他們能給的版稅可能是那12家中數一數二差的,但在我們會談的過程中,原本只是列席的總編輯居然比想要實際操作我這本書的執行編輯還認真,從他的言談之間,我非常確信執行編輯可能本來就知道我是哪號人物、但那位總編輯卻真的極為認真,看來把我部落格的數百篇文章已經起碼事前讀過一遍了,而且他不只是粗淺的知道我寫過什麼,未曾謀面的他還能在第一次見面就知道我心目中的談判代表了什麼,真的讓人感受深刻。

說實在話,此刻的我真的沒把出一本書放在我的優先計畫之列,因為設計新課程及執教那些課程,就已經讓我這幾年都忙不過來;所以萬一有天我的書真的誕生的話,請各位一定要去給那家出版社一個掌聲,因為能說動我去完成這件事的出版社,肯定不是簡單人物。

不過,雖然針對版稅多少,我覺得其實不見得非得就是多少不可,但我從那些文章及討論中看到另一個問題:居然有些出版社是不老實結清版稅的?我自己之前也曾參與過一些書、並且也獲得了部分版稅,而看來我還蠻幸運的,因為跟我合作過的兩家出版社,即使書已經出了很久而早就不再版了,後來即使每年是0的版稅結算單,它們還是會每年都寄給我,我想這起碼代表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因此,我不確定那些作者指稱的出版社到底是哪幾家,但我認為,版稅多少是一回事、做生意不老實是另一回事,萬一有任何一家出版社到了隔年雖然有再版、但卻不會主動把版稅結清給作者或其他關係人的話,這種出版社不管它的利潤空間有多低,我們都應該把錢追回來,因為出版業已經夠難做了,切勿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同樣是面對出版社,接下來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出版社來邀請我們幫別人的書推薦或寫序了。

雖然我平常很繁忙,但因為我真的很愛看書,所以只要那本書真的值得推薦,那我其實多半都會特別撥出時間來幫那本書寫推薦詞或甚至寫篇序的。然而,別說花時間寫下隻字片語,即使要花時間看完那本書,對我們這些人來說,也需要花額外的時間和精力來做這件事,所以勢必無法每本邀約都答應對方,否則實在是連本身工作的時間都沒有了,所以我後來想出了一個過濾方法。

這個方法其實脫胎於其中一家認真的出版社,當我幫他們的一本書寫完序後,即使我再三推辭,他們都堅持要按字數給我稿費;就一個本來就是按鐘點計費的講師來說,我們的時間當然跟所有人同樣是有價的,但我卻無意靠這來賺取稿酬。於是我後來就統一跟所有邀約的出版社說,你們本來主動會提供給我一到兩本書,但我覺得稿費就不用另外給我了,不如把那些稿費折換成書吧!而且我還不是白拿對方的書,由於多數的序都有1000字上下的限制,但我通常看完了書之後也還有不少感想,而我知道書的篇幅有限,所以我經常會把自己推薦的書另外寫出一篇字數較長的感想或導讀,而當我在自己的臉書粉專發表這篇感想或導讀時,就會辦個抽獎、把那些出版社給我的贈書送給願意分享那篇文章的網友。因此,對出版社來說,他們等於一魚三吃,不但得到了一位知名講師及前高階經理人的推薦,同時得到了另一篇的文章曝光,然後還有人不另外收費而用他們的贈書幫那本書做行銷活動,在我看來是個出版社、推薦人、和潛在消費者三贏的局面。

老實說,就這個本來也就是由出版社主動提供的稿酬所轉換而成的主意,除了我自己要寫篇更長的文章所花的時間之外,我看不出對出版社而言有什麼壞處,但雖然我們過去有許多次成功的配合,但還是也有許多讓我覺得光怪陸離的怪現象:

1. 無中生有型:有的出版社很有趣,只給一張新書資料卡,就希望你能回覆要不要推薦這本書。假如這本書原本就是一本談判的經典好書、只是終於要在台灣出中文版了,那我多半之前就看過這本書倒也罷了,但假如並非如此,你不給我稿子看,又怎麼會期待我會點頭呢?我可以了解,或許有些出版社顧慮不該把整份稿子外洩,但好歹先給我其中幾個章節,我才好決定自己要不要答應並繼續看下去吧!老實說,我覺得自己在這方面已經算是配合度很高的了,因為我其實不是一個很喜歡看電子檔案的人,就連我自己在看的書也一直是以實體書為主;但假如出版社只能提供電子檔,雖然經常會讓我看得眼光撩亂,但我還是會為了一本好書能讓更多人看到而繼續看下去。這時就可以看出不同出版社的處理細緻度了,因為對有些出版社來說,一旦我同意推薦這本書,他們就會主動詢問要不要把整本書的初稿先印出來寄來給我,相當貼心。假如這本書的總頁數不算太多,我可能基於我們只有一個地球的環保理念,就跟他們說我看個電子檔即可;但假如是那種相當繁複而搞不好還有許多圖表的書,我就還是會請他們寄來給我。即使我不見得有辦法在第一時間看完,但通常我看完之後寫得很快,畢竟我一年寫個上百篇部落格,每篇從五千字到一萬字都有,寫個不到一千字的序對我來說實在是小菜一碟。然而,若像有些推薦人說的,出版社居然連書稿都不願意給、而且是連我們已經答應推薦了都還不願意給,那就實在愛莫無助了;其他人我不知道,但就我來說,我憑空發想的創造力沒那麼好,實在無法無中生有。

2. 目中無人型其實我一開始的配合度還更高,沒有那麼多跟贈書有關的規矩,後來實在是被搞怕了,所以才設計了這個機制。所以後來所有出版社來跟我接洽時,我都用一個公版e-mail回應,一個就是上面提到的贈書,另一個原則則是因為這點而衍生出來的。自從有了這個公版回應之後,馬上神清氣爽了不少,因為許多出版社原先來邀約的承辦人,顯然都是亂槍打鳥的四處找推薦人、只要有名有姓而看起來頭銜響亮就好,至於你本人到底是什麼蔥薑蒜、他們也不在乎,所以當我這樣一回,他們可能一看要求居然還不只一項,馬上就打退堂鼓了,因為外頭多的是那種只送對方一本書、對方就樂得把名字拿去借別人打書的推薦人。我自己倒不怎麼介意,只覺得許多人即使拒絕或不願意配合也是他們的自由;我覺得隱隱不妥的,是這中間有高達近90%的人連封「鄭老師,實在不好意思,我們礙難配合」的回信都不願意寫,讓我不禁感嘆,出版業不是文化產業嗎?這些人若連基本的禮貌都沒有,還要談什麼振興閱讀文化?當然我也知道,這些出版人搞不好會抱怨,其實也不是每位推薦人都願意以禮相待,因為我就知道有和我做同一行的人,會以不回信及不回電來證明自己的大牌、甚至還公開這種行徑而沾沾自喜的。我只想跟大家說,不是每位講師都這樣,起碼我自己就秉持了我在企業界的好習慣,除非我是刻意在與對方進行談判,否則通常我都會自己回信或回電,即使那些合作邀約我根本不感興趣也一樣;就算我一時忙而無暇自己回覆,我也會請我的同事代為回信,因為我覺得這是個基本的尊重和禮貌。就出版社而言,萬一你連基本的尊重和禮貌都做不到,你又怎麼會希望這些推薦人願意配合呢?

我後來的制式公版回信中的第二條原則,就是想預先知道這本書的其他推薦人有誰。為什麼我要如此龜毛呢?實在是因為有幾次讓人啼笑皆非的例子。

有一次答應幫一本好書推薦,而那本書的確是本好書;結果書一出來之後,我這才發現,包括我自己在內,那本書足足有21位推薦人,而且每位還真的都印上去了,所以一眼望去密密麻麻一串,我自己都忍不住覺得好笑,因為出版社找推薦人應該是為了要讓書賣得更好吧?但萬一讀者一眼望過去卻連推薦人也看不出來到底有誰,你覺得在架上吸引目光的功效到底會剩下多少呢?

我猜想,這就牽扯到有些出版社亂槍打鳥的邀約形式,而有些推薦人顯然什麼書都推,或許是因為他們覺得把自己的名字印在不同書上也是一種打知名度的方式吧!所以你會發現許多書上的推薦人好像老是那幾個,而他們或許也都來者不拒的有書就推。在這種情況下,若是很多推薦人都同時答應了,出版社當然也不想得罪人,所以就全部把字體縮小的一起印上去了。

上面這個例子頂多只是有趣而已,下面的另一個例子則讓我覺得有些被冒犯了。

這回不能怪在出版社身上,而是作者自己來邀約。之前有位有過幾面之緣的朋友出書了,他主動私訊客氣地來問我,說能不能寫一句推薦詞讓他放在書上,我心想幫他這個忙也不為過,於是就答應他了。沒想到等書出了之後,這個人居然連一本書都不會主動寄給我;我倒也沒有那麼小氣,因為自己掏錢買本書支持一下出版市場也是應該的。一見到書才發現他為什麼那麼貴人多事忙,因為他比許多出版社更會亂槍打鳥,邀約推薦的人居然也有一大串!但他顯然知道把所有人都放在封面或書腰是放不下的,所以他很勇敢的做出了取捨;然後我就發現,他在封面上只放了五個人,而我和其他推薦人就被塞進內頁去了。不管這是作者本人或出版社的主意,聰明一點的話,在書問世之前就來打聲招呼,就算我們這些上不了封面的人心裡再有疙瘩,嘴裡總要假裝客氣的說幾句沒事;從頭到尾連一句招呼都不打,豈不是明著跟我們說,那幾位封面上的仁兄就是比我們大牌?作者不長眼就算了,出版社連審稿都不會,連內頁的所有推薦人都不是按姓名筆畫排序的話,請問你們是照什麼排序?真的把推薦人分成三六九等了嗎?我們當然沒有資格叫別人非把我們排在前面不可,但請問有人會好心幫人推薦,結果是想換來這種明顯的羞辱的嗎?這位作者連做人都不懂,還要教別人什麼溝通和管理?我覺得不如自己在寫書之前就好好學會怎麼檢討反省吧!

還有一些其他書則是非戰之罪,我也是等書出來之後,才發現自己的名字和一些我不喜歡的推薦人並列。老實說,有些同業實在讓我不甚欣賞,你可以說我這個人太挑剔,但我真的覺得自己的名字和某些人並列都是一種侮辱;當然,出版社無須遷就我,只要直接告訴我並把我拿掉就好,而我相信其他的推薦人應該也能幫你們賣好你們的書,但就不需要浪費我的時間了。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後來的制式公版回覆都會加上這一條原則,實在是因為之前踩到的雷太多了。當然,出版社也完全沒有配合我的必要,只要去找其他人就行,而我相信許多其他推薦人會更沒有要求而更好配合。

3. 本末倒置型:其實我很清楚,若是希望和出版社有更好的關係,當然不應該有那麼多需要對方配合的條件,而且最好讓自己變得奇貨可居。然而,雖然多數出版社還是很爽快的就配合了,但還是有些出版社會來計較贈書的數量,原因其實我也心知肚明:要嘛他們本來就沒有打算付我稿費,要嘛就是發現就算不找我當推薦人,萬一我看完書之後覺得不錯,我還是會寫一篇文章來分享這本書,而那篇分享也能為他們帶來知名度及銷量,何樂而不為?

針對後者,容我公開對大家說,雖然我和很多人都不是笨蛋而對這點瞭然於胸,但我還是會不改其志的繼續這樣做下去,想搭這個便車的人就盡管搭吧!只是想從銷售的角度跟這些出版業的朋友分享:針對客戶類型區分時,有一種客戶被稱為「算計型」客戶,英文就叫做poker,意思是這種客戶不管成本預算夠不夠、也不管自己到底有沒有需要,反正只要有好處他就能貪則貪。但請了解,其實出版社和推薦人應該是合作對象,你們並非我們的客戶;再者,不妨拿本教科書來翻一翻,因為算計型客戶會是最不讓大家願意往來下去的客戶,所以即使你把自己誤以為是客戶,這種想法也不會讓你經營得更好。

其實說起來我這個人在這方面還蠻好佔便宜的,因為我就算根本連推薦人都不是的書、但只要那是本我確實認為的好書,我還願意幫那本好書上廣播節目宣傳呢!就像三采文化那本《雙贏談判》,我不僅主動寫了不只一篇文章去分享那本好書,而且還應邀幫他們上廣播宣傳那本書,而我甚至連那本書的推薦人都不是。這並不是唯一的例子,而我不確定那些出版社知不知道,為了一個一小時的節目,我可能就要花掉自己半天的時間,還得連車馬費都沒有的自己開車去上節目。千萬別誤以為我寫下這段是希望大家貼補我車馬費,因為你假如知道我的鐘點費一個小時是多少錢的話,你就會發現,原來跟任何作者爭個1%2%的版稅根本沒有意義,因為光是免費獲得我半天的時間,就讓你省下了不少錢,而我甚至連上課時都是由合作對象派車來接我、而我不用自己開車往返,這下知道這些出版社的面子有多大了吧!但對我來說,好書就是好書,而一本好書應該要讓更多人看到,而我很榮幸能在這方面幫上忙,所以我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好奇貨可居的。

而以我另外推薦的一本書《獲利團隊》來說,我甚至願意花時間和那家出版社的同仁電話討論該如何推廣那本書,他本人可能都不知道,其實我的一個建議,可能是另一家比國內任何出版社都大的企業花錢都請不到我願意給他們出主意的,但至於出版社本身懂不懂得珍惜,還是只把我們這些推薦人當成一個又一個的名字而已,那就只能看他們的本事了。

說到底,就像我們談判永遠要先釐清目的一樣,那些辛苦的出版社從業人員應該要想想,到底為什麼要找人推薦?我猜想,總該是為了讓書賣得更好吧!但消費者真的會為了有誰推薦而買下那本書嗎?我並沒有精確的數據來佐證,但就我個人的經驗來說,我其實很少是因為一本書有誰推薦而決定買下的,書的內容當然最重要,但也有少數一些例子,我是光因為那本書的編排看起來就是讓人賞心悅目就買了,所以編輯功力也很重要。我的確也有過一些經驗,是我看到其中的一篇序寫得特別好,讓我接下來翻閱這本書時更加興致昂然,但那通常也是在我把書已經買下之後才會發現,所以未必我影響我在決定購買前的決策。

不過,反過來說,找誰當推薦人真的都沒差嗎?有兩本經典好書在去年推出了新裝版,其實一本書真的沒有多少錢,光是換個新封面都應該買來支持一下,因為內容實在雋永。沒想到,其中一個推薦人居然找了個我相當不齒的傢伙,所以我就放棄不買了。出版社難道都沒想過,隨便亂槍打鳥找了一個看似有點名氣的推薦人,因為他而買的人或許不多,但因為看到他就堵爛不買的人或許不少嗎?名氣這種事情是很弔詭的,哪天當這位推薦人跑路了、而你又不可能把已經發行的書都收回來重印,豈不是吃了悶虧?不僅如此,雖然兩造我都不認識,但我居然無意間在臉書公開的內容上看到,有位律師自己出了書之後,居然還在自己的粉絲專頁公然嫌棄其中一位推薦人;那位推薦人居然還好脾氣的留言回應說,要不要他自己去找出版社講一下?作者居然還真的大喇喇回應說不用了,說自己不打算重印,總不能把封面的推薦人那處挖個洞下來吧?!

一位是粉絲也有數萬的律師,另一位也是書一本接著一本出的暢銷作者,但居然有這樣的反應,不覺得會給不清楚內情的人看笑話嗎?所以,奉勸出版社的朋友,即使像我這種喜歡看書的人,都會想要給你們一個忠告:推薦人不是非找不可,找多了或找錯了,其實只會適得其反而已;至於我本人,我想比我有名或有空閒的人多得是,除非真的覺得我幫得上忙再來找我即可,假如覺得放上我的名字也跟放上其他推薦人的名字沒什麼差的話,建議找那些其他人即可,就先感謝各位的抬愛了,衷心祝每本好書都能讓更多讀者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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