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 星期五

在一個騙局無所不在的世界,從《FYRE:國王豪華音樂節》得出的防詐心得及遠離騙子之道

 「到底他是天才,還是瘋子?」


後來發現,「他是個騙子!」

最近有好幾位朋友在看《FYRE:國王豪華音樂節》這部紀錄片,我在兩年多前Netflix剛推出時就看過了,到現在還對片中描述的騙局印象猶深,因為這可不是虛構的電影情節,而是一樁真實發生、後來主嫌還被定罪了的事件,呈現在片中的過程可以說扯到不能再扯,真的到了讓人目瞪口呆的程度。正好最近國內也出現了條子鴿事件,一位退休警察轉任作家後,卻發現所聲稱的經歷疑點重重而引起許多批評,這時再來看《FYRE國王豪華音樂節》,或許更能讓我們重新檢視,自己是否該對那些社群媒體上的消息都那麼深信不疑。




陽光、沙灘、比基尼,相信許多人一聽到都會心生嚮往吧!假如還可以搭配一趟像天堂仙境般的小島之旅,然後還可以聽到許多大牌藝人和流行歌手演唱,是不是很讓人心動?像這樣的一趟行程,而且號稱都是頂級享受,你願意付出多少錢去參加?



原本預定在2017年舉辦的一場叫做FYRE的音樂節,當時在社群媒體上掀起了一陣討論熱潮,當場變成了一個好像非去不可的最潮活動。連具體的舉辦地點和詳細時程都還沒有,馬上引爆了上千人報名,門票從1,000美元、到號稱有頂級別墅和遊艇的12,000元,即使要價不斐,依然引起搶購熱潮,甚至沒有人發現,這是個連聽都沒聽過的主辦單位所籌辦的活動。

其實,不只大家沒聽過,這個主辦單位還真的沒辦過音樂節。

到今年也不過正好30歲的比利麥克法蘭德(Billy McFarland),當年也不過是個26歲的年輕小伙子。他成立了一家以信用卡為主的新創公司,接著開發了號稱能讓一般大眾如你我也能預約到知名藝人來表演的App「麥西尼斯」(Magnises),然後就成為一個身價「號稱」上千萬美元的創業家。

比利顯然不只懂得把握商機,也很懂得周旋於金主和名人之間。他和知名嘻哈歌手傑魯(Ja Rule)一見如故,兩人就和夥伴辦起了FYRE音樂節,想要藉此打造一個一推出就能史上留名的音樂節,沒想到最終卻變成一場難以收場的驚世騙局;許多訂好票的客人都已經抵達島上了,才發現島上連住的簡陋帳棚都不夠,大家好像在玩生存遊戲般的搶成一團,而所謂的藝人和表演團體也都沒有出席,這個音樂節就在開幕日當天取消,許多已經到了小島的顧客甚至一度被困在當地、沒有接駁車或飛機可以讓他們回家,因為比利早就拋下他自己的團隊跑路了,而接著所有工作人員當然也都隨人顧性命的像逃難般地逃離現場,因為他們就算不怕被群情激憤的參加者圍住,他們也怕會被那些拿不到工錢的當地工人爆打報復。



為什麼整個事件會如此離譜?又為什麼這個音樂節會落到無法收拾的地步?

根據《FYRE:國王豪華音樂節》(Fyre: the greatest party that never happened)這部獲得四項艾美獎提名的紀錄片中的描述,我們可以看到以下3項讓人瞠目結舌的原因,但讓我們更怵目驚心的是,這其實不會只是一個單一事件而已,這甚至不只是一個發生在美國、與我們不相干的音樂活動,同樣的騙局隨時隨地在台灣都有可能發生、甚至早就已經發生了;而在社群媒體逐漸成為日常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下一個受害者。

1. 包裝優於實質規劃:就這部紀錄片的敘述來說,比利是個萬惡不赦、詐騙成性的壞胚子,若不是因為他,就不會發生FYRE音樂節這麼離譜的事件。然而,在我一方面看著紀錄片中的比利而也感到咬牙切齒的同時,我也不禁好奇,為什麼這樣一個騙子,竟然在創業之初可以贏得那麼多人的信賴,而且就這樣可以無中生有的辦起一場風靡全美的活動?

假如我們換個角度來看,不以事後諸葛的角度來論英雄,或許更能看出比利失敗的癥結,而不只是因人設事的把整件事歸咎於「這個人就是個壞胚子」上。

當我還是個初出茅廬的記者時,正好是千禧年前網際網路泡沫的那個年代。我親身接觸過許多矽谷的創業家,有人到現在都還是IT產業的巨頭,有人卻早就倒閉而銷聲匿跡了。這些都還是那些已經成功在那斯達克上市的人,而其他在募資過程中就不支倒地的更是不計其數。廿幾年後,現在又有許多新創公司前仆後繼地出現,包括我太太都曾經在一家在台灣和東南亞都有營運的新創公司中服務過,但當「新零售」或「新經濟」的口號喊得震天價響之際,我腦海中卻浮現了一種熟悉的既視感。我個人最實在的感想其實是:科技當然大幅躍進了,但經營模式卻不見得有什麼改變,人性更是一如既往。

也正是因為如此,對我來說,FYRE是怎麼垮的不那麼重要,但未來還會不會有一個接一個不同業界的FYRE?我們又會不會因為那些騙局而受害?這才是我更為關注的焦點。

從過去到現在,我認為大家對創業家的最大誤解之一,就是願景重於一切,彷彿我們要找的是一個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先知,唯有他可以看出別人所看步道的光明前景。

願景重不重要?當然重要。但實際上會發生什麼呢?從上市前找創投募資、到上市時要吸引投資大眾、甚至上市後要不斷有題材可以炒作,創業家必須要懂得如何說出一個讓人願意淘錢的故事,而且要宏觀到讓人能夠信服,但接下來就容易變成不過是在畫大餅;可笑(或可悲)的是,願意紮紮實實經營的人,搞不好終生無人聞問,但把大餅畫的又大又好的那些人,反而更容易贏得關注。

所以,每個創業家都是騙子?那倒不盡然,但這個環境卻很容易讓人變成騙子,甚至有些人會誤以為,這本來就是成功的代價,唬爛或誇大彷彿變成一種常態;說的不客氣些,「無中生有」不再是一個形容創業傳奇故事的正面詞彙,而更像是這些想要功成名就的人、為了獲取更多資金而練出來的一嘴好功夫。

以FYRE的比利來說,從紀錄片的訪談過程就不難看到,他被形容成一個銷售高手,懂得如何讓顧客買單;他同時也懂得找到資金挹注,而且不單是金主,他顯然也能和能幫襯他名氣的名人拉上關係;不只如此,在問題爆發之前,他也能找到一群人幫他賣命,而且顯然這群同仁都還蠻相信這個人的。有想法、能募資、懂銷售、而且好像又能讓團隊同仁信服,那麼比利到底還有什麼問題?

最大的問題,可能在於他沒有足夠的執行力。



在我看來,成功的創業家當然也必須要是一個好的企業經營者。而對經營一家企業來說,眼光、策略、乃至前面提到的願景當然也都極為重要,但假如少了執行力的話,講再多都是屁。有心創業的人就可以被稱為是創業家嗎?當然不是,而且重點不在於你想做的生意是大是小,而是在於你除了畫大餅的故事杜撰力、以及找到金主的募資力之外,決定你能不能生存下去的另一個關鍵,就是常常被大家低估的執行力。

曾有人問我,當我之前在一家公司經歷成為市場龍頭的過程時,到底是怎麼把另一家久居龍頭寶座的競爭者擠下去的?我淡淡地回答說,「我們所有的策略,我相信對方也不會想不出來;我們之間唯一的差別,就是我們的執行力比他們來得強而已。」就連當了講師之後,曾有一家知名外商的總經理,以邀課為由、請我去進行個課前訪談;那次的訪談進行的時間之長,遠遠超過我的預期、和一般正常訪談的時間長度,我後來發現,對方繞來繞去繞了一大圈,其實就是想要我免費幫他們想出一個可行的策略。我倒也不會覺得被凹而生氣,但我很老實地向對方說,「其實你們不需要談那麼多有的沒的策略,想辦法把執行面做好就行。」對方可能不太喜歡我如此直白,後來甚至賭氣的連課都不邀我去上了。我不曉得那家企業還會不會來看我的文章,但我覺得他們可能誤會了,我其實毫無譏諷之意;對我來說,執行力就是那麼重要,而且無論你自認為你的公司有多大,其實規模夠大、絕對不代表執行力夠好(甚至很多時候經常是反過來),所以對執行力的重視及要求,遠比你想像的更重要。

雖然我也知道,再說下去可能就會得罪更多人,但我求的從來就不是這些人來賞我一碗飯吃,而是能否讓更多人藉由我的文章建立起正確的觀念,所以我就直說了:雖然我遇過的也不乏能力勝我百倍的才人異士,但另外還是有很多人,可能大公司或世界級的大型企業待慣了,這輩子從加入那家公司或那個業界開始,凡事只要發發e-mail,就會有不同部門的不同團隊幫他辦妥,他的主要工作其實在於寫一大堆business plan來向公司證明他有多麼善於經營規劃,於是當然缺乏自己動手做的經驗。像我這種從基層打拚起來的人就比較可憐了,雖然看起來服務過的也都是一些名聲響噹噹的企業,但我多次遇上的都是要人沒人、要錢沒錢的窘況,所以反倒讓執行力被磨練的不錯,否則只怕連混碗飯吃都難。

也就是因為如此,當我現在看到一些創業者每每打出什麼世界級營運模式或目標的口號時,我都為他們覺得可憐又好笑。我可以了解,在目前這種世道下,他們非得把自己說的多麼了不得不行,否則誰還願意拿真金白銀去支持他們的產品或那家公司呢?然而,缺乏紮實而全面的經歷下,講經營卻不懂得銷售、講行銷卻不懂得廣告、講策略卻不懂得執行,那真的是前程堪慮啊!當然這些事情也不可能一夕之間全懂,而包括我自己在內,也不可能每個面向樣樣都精,但假如不那麼懂的話,那就紮實一點、慢慢從做中學也行,但假如什麼都不見得懂得太多,唯一擅長的就是吹牛和唬爛的話,我對這種人就只有敬而遠之一種選擇,因為像比利那種人可不是只有美國才有。



或許上圖可以讓大家簡單了解一下,到底一個創業家該做些什麼?許多人認為,重點在於創造機會;然而,創造機會是個聽起來很夢幻、但實際上很虛浮的詞,針對市場或生意上的機會,一個成功的創業家該做的三項必備動作是(1) 發現(2) 評估、及(3) 轉化。多數人過於著重在發現那個機會而已,其實評估及分析那個機會的能力,或許比找到或發現那個機會更重要。就像比利的團隊中有人提到了舉辦一個音樂節這個主意,原意是為了推廣公司原有的平台能邀約知名藝人這項功能及賣點,接著卻越俎代庖的變成辦出一個轟動全國的音樂節才是主要目的、原來的推廣公司平台反而變成其次的了;不僅如此,到底為什麼及如何來辦一個音樂節呢?比利一行人原本打算買下一個島來做這件事,那更是噱頭勝於實質構想的另一例證了。就這個角度來看,比利或許以為他看到的是個大好機會,但其實連最初發現這個機會的人都不是他;就整個事件來看,他顯然既沒有評估這個機會的能力、也沒有實際去做深入的評估分析,接著覺得想幹就幹了;最離譜的地方在於,當我們提到轉化一個生意機會,許多人或許也會提到建立一個商業模式、或起碼有個執行計畫,但對比利及他的投資者來說,所謂的「商業模式」就只有收不收得到錢這回事而已,但既使他們對於生意的概念如此膚淺,還真的有上千人擠破頭的要付錢給他,也難怪大家都只會高喊有夢最美了,因為錢實在太好賺了,你只要想好一個點子,再加以渲染包裝,居然馬上就會引起轟動、大家搶著排隊買票進場,那誰還要想什麼把產品及服務做好的實際流程?

接著則是資源,而成功的創業家該做的則是(1) 吸引(2) 整合、以及(3) 有效運用各式各樣的資源。這裡要強調的不只是這三項動作而已,大家還該知道的是資源的不只是錢而已。當然,有錢並非萬能,但沒錢卻萬萬不行。因此,你當然要能吸引到一定的資金,而比利起碼在一開始就是在這點上吃香的,至於吸金和募資之間的一線之隔,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不過即使我們暫且不考慮這道模糊界線的問題,搞定錢就有一切了嗎?這部紀錄片之所以如此有警示效果,就是告訴大家:有錢不代表就能搞定一切,或者更精確一點說,萬一你凡事都只想靠錢搞定的話,你到頭來很可能會發現,再多的錢也不夠你花。而像FYRE這樣就更扯了,不但大張旗鼓的宣傳之後,連錢都已經收了,才在兩個月前被迫找到另一個舉辦地點,因為原來的小島不賣給他們了;就算搞定了一個和宣傳影片中完全不同的地點,但當地的基礎設施全來不及到位,最後居然差點連飲水、都要靠團隊成員犧牲色相去讓海關官員放行,這也真的是資源缺乏而不知如何張羅的極致了。當我看到這些內容時,除了目瞪口呆之餘,唯一讓我好奇的是,比利到底有多大的魅力,那些負責這些工作的團隊同仁、明明看到整個活動非垮不可了,到底為什麼大家還不在那時就跳船各自隨人顧性命呢?難不成對比利信奉到連自我求生的本能都放棄了嗎?真令我不解。



這也就帶出了下一點:團隊。創業家不僅要(1) 建立一個團隊,更要懂得如何(2) 管理一個團隊,接著就是(3) 促使一個團隊高效產出。在這點上,紀錄片中對於比利這個角色出現了難得的無法調適:雖然有一群人大罵他毫無良知、完全異想天開,但顯然又還是有一群人在當時樂於為他效命。所以我只能大膽假設,這個人有號召一群人、甚至是都很優秀的一群人組成一個團隊的能力和魅力,但他卻不知道該怎麼管理這個團隊,更不知道該如何促使這個團隊前進並達成目標。對我來說,創業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這件事不需要講什麼大道理,其實只要build something(做出東西來)和make things happen(讓事情辦成)就行了;然而,在比利的眼中,他只要高喊出一個目標就好,接著大小問題都要求他的團隊成員make things happen就行了,哪有這麼好康的事?

當我聽到他口中那句「我們不需要提出問題的人,我們要想出的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時,我聽了都忍不住笑,因為這不是每個慣老闆都不時掛在嘴邊上的話嗎?這句話其實只有一半是對的,那就是我們的確也不需要想不出任何解決方案或改善方法的員工,但當我在吃人頭路時,多的是那種當我們提出好幾套解決方法時,只會像從菜單中選菜一樣、從我們提的方法中指定其中一項的老闆;不過這種老闆相較之下恐怕還算是好的了,因為我也遇過那種什麼都不喜歡、硬要你用讀心術猜出他想要什麼的老闆,而偏偏就算我們猜得到他想要什麼,但他期待的卻根本不切實際。不管是否自己創業,只要你在一個主事的位置,不妨想想看,萬一你本身沒有make it happen的能力,凡事既無法自己想出一個方法,就算有個方法之後、遇到窒礙難行之處也無法指示大家該怎麼轉彎,那請問幫這個企業掌舵的關鍵能力是在你的身上、還是在你的部屬身上?萬一這種能力其實多半在你的部屬身上,萬一有天他決定自己出去創業了,你又該怎麼辦?所以,前述關於團隊該做的動作,除了已經提到的三項之外,當你從創業期逐步邁向穩健之後,你還有第四項工作要做,也就是(4) 培養人才

2. 社群媒體所引發的盲從:FYRE音樂節一開始何以轟動一時、引起許多人搶購?他們其實只用了一招,那就是請來許多超模,然後拍出一支讓人誤以為自己能像那些超級名模一樣在海島中優游玩樂的宣傳影片,然後再請這些超模及許多網紅及名人,在社群媒體上tag轉發這支影片及音樂節的相關訊息,然後票一開售就被一掃而空了。你或許會想說:哪有人那麼容易上當被騙?但事實證明,就是有那麼多人在毫不求證的情況下,就願意付出上千美元給一個根本沒聽過的主辦單位。



社群媒體逐漸成為日常的現在,每個人的生活幾乎都離不開臉書或IG。但當我們看到一堆美照或影片的同時,我們有多少人思考過,那其實可能根本只是一種行銷手段,為了就是要我們掏出錢來買單?

出名的人氣美女Kendall Jenner當初也收了主辦單位27萬5千美金,然後在個人IG上轉貼了一篇宣傳FYRE的內容,後來也被視為代言而同樣被列為詐欺被告,最後據說判賠9萬美金。你或許會說,這些代言人本來就應該負起查證責任,不應該為這些來路不明的業者宣傳;然而,就像紀錄片中喊冤的那位影片導演所說的,他或者那些入鏡的模特兒,哪裡有能力辨別廠商提供資料的真偽?就像他若要去拍一部跑車的廣告,他也無法先確認跑車的性能、然後再拍片啊!

我不認為他們應該用這套說詞為自己完全開脫,但我們若設身處地的想,其實即使他們應該有查證責任、也不代表每個人都能有足夠的查證能力。反倒是做為消費者的我們,恐怕得先克制自己成為被名人光環所吸引的飛蛾,因為飛蛾撲火是不會有什麼好下場的。

就像前陣子在台灣也鬧的沸沸揚揚的條子鴿事件,一位筆名為「條子鴿」的退休員警出了一本叫做《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的書,之後還憑此書拿下去年的「誠品閱讀職人大賞」年度新人。沒想到,此君在他的臉書發表了一篇影射昔日行政院長曾打壓條子鴿取締交通違規的新聞,而許多人一看條子鴿的文章、就認為他指的就是現任駐日代表謝長廷。

風波一起,反而引起許多單位起底這位條子鴿,發現他所謂擔任過霹靂小組、刑事警察、和戰機飛行員等經歷可能全是虛構的,許多人甚至酸他是個「平行時空寫手」,質疑他書中內容可能也都涉及虛妄不實,所謂的真實經歷被懷疑其實都是幻想小說。

不僅出版社寶瓶文化因此遭受許多抨擊,就連推薦人大師兄和林立青等人都遭波及。雖然寶瓶文化之後宣佈無條件接受讀者退費,但也引起許多人的討論:出版社難不成不應該嚴格把關?真的什麼人都可以出書嗎?

說穿了,許多出版社和作者之間,就是一個魚幫水、水幫魚的角色。不誇張的說,就算這件事主角之一的寶瓶文化未必如此,但有些出版社卻很樂意幫每個想出書的人出書,而且愈有「賣點」愈好;不僅出版社想要衝高銷量,許多出版社的總編輯甚至有每年必須出若干本書、才能達到老闆要求的壓力,所以他們會有多嚴格把關呢?只要作者膽敢如此聲稱,出版社就什麼浮誇的頭銜或宣傳詞都印上去了。至於作者寫出的內容,編輯的專業程度能懂到什麼程度?那就因人而異了,所以當作者寫出一堆唬爛的內容,但看似引經據典、有憑有據時,出版社未必不想查證,但卻也無從查證起啊!這時萬一還真的有讀者願意買單,出版社大概也就樂見其成了,畢竟像寶瓶文化這種事情大條到必須全面下架退費的事情還不多見,但出版界卻未必只有一個像條子鴿這樣的人物,只是可能根本沒人去踢爆而已。

包括我自己在內,就曾有多家出版社來找過我出書。其中當然有很多正派的出版社,但其中也有兩、三家,一上門開宗明義就是打算說服我出本「名片書」,而我當然笑笑的婉拒了,因為我既不覺得出本名片書是多麼光宗耀祖的事,從事過文字工作的我、在教學就已經如此忙碌的情況下,也自忖根本沒有時間寫出一本能對得起自己水平的書,所以只能和這些出版社說抱歉了。

何謂「名片書」呢?簡單說,萬一有家聲名還不錯的出版社幫你出了本書,而且他們管控不太嚴的讓你想寫什麼就寫,你就可以大方的在書上印個諸如「兩岸三地暨九天十界指名度最高的某某專家」之類的響亮頭銜;等到書出了之後,只要你不計較版稅,其實書有沒有賣出去幾本都不要緊,但你接下來受邀上節目時都可以引用這個頭銜、許多人在網路上搜尋你的名字時也會出現這個頭銜,甚至你之後還真的拿這個頭銜及那本名片書去尋求更多的生意機會。到頭來,你的專家程度有多少並不重要,你是不是在兩岸三地甚至或整個地球上有人指名都不重要,但你卻因此得到了一個看似許多媒體都會引用的認證,但這個名義上的認證其實一點不難,你只要先找到一家出版社幫你印出一本看似很有道理的名片書就行。



因此,我們當然可以大聲疾呼,要求媒體、業者、政府、或任何利益關係人要善盡查證責任,但到頭來,最應該進行查證工作的人,或許還是不想上當的自己。

的確,查證並不那麼容易,但以下幾項心態,或許有助於大家在假消息或誇大報導充斥的今日,讓自己不那麼容易上當受騙:

(1) 抱持懷疑精神

(2) 尋求不只一個的解決方案

(3) 思考對方動機

(4) 突破同溫層的訊息接收來源

(5) 不要習慣太快做出直覺性的判斷

(6) 分辨出什麼是包裝、什麼又是本質:簡單說,不要只看自己喜歡的部分,因為那可能反而是業者刻意包裝的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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