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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當粉絲頁按讚人數破千,我要向大家坦承的是...

看到粉絲頁按讚的人居然破千了,真是開心!


就在去年四月中,也就是距離今天大概整整一年前,這個粉絲頁開張了。其實,當初我壓根不想寫什麼粉絲頁,因為我不知道,究竟該跟大家分享些什麼?

我躊躇了很久,一直都沒動筆。由於我當年籌畫過一本新雜誌的誕生,所以對於內容產物該如何成形,從產品定位、目標讀者設定、競爭者分析、焦點團體訪談、全都做過一輪,在當時深刻而堪稱慘痛的歷練下,留下難以磨滅的印象。簡單說,我當初對這個粉絲頁、乃至之後的部落格,想太多、但卻一直想不出個很好的解答,所以就一直擱著。

後來,在老婆大人的聲聲催促下,我終於勉為其難地寫下第一篇。我還記得,當時她是這樣跟我說的,「一堆沒名氣的小模,粉絲頁都動輒破萬人按讚,我想,一個月之內你要有500人按讚,應該沒問題吧!」

什麼沒問題啊!當時,我連我自己私人的FB上,都只有168位好友(這個數字很好記,所以我到現在都還記得),我去哪裡找500人幫我按讚加持?

後來,過了很多個月,才終於達到老婆大人對我的期望。

顯然,我的文章不是很能討粉絲歡心。不過,有件事我倒是蠻替自己驕傲的,那就是我從那天起,一天一篇,到現在從未間斷。

其實,我並沒有很勤快,而且若是依照一開始的設定,我原本只想每週寫個三篇就好。沒想到,當我還在決定到底是要一、三、五發文,還是二、四、六發文時,無意識間就每天都動筆寫了。我還記得,原本還在考慮,禮拜天要不要休息,但看到週日發文來按讚的人數特別低時,我反倒想:既然沒什麼人來看偏硬的管理類內容,我就隨便寫寫最近看過的電影,就當讓自己開心一下吧!這也就是各位現在每個週末會看到一篇電影觀後感的由來。

不管寫的東西受不受歡迎,總之,我就是持續地寫。那天,一位朋友分享我的文章時,寫下這麼一段話:「要讓自己被看見,寫,持續寫就對了。」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更能被看見,但持續寫這件事情,我倒是真的還蠻努力地貫徹了下來,而且未來也打算一直努力下去。

讓自己被看見,其實不是我當初最主要的目的。有些人可能會把FB或部落格當做個人行銷的工具,但甚至到了現在,我都還不是很想把自己寫的東西和個人行銷扯上邊,而更像是一種自我療癒和自我實現的工具

作為一位講師,我覺得自己的定位還蠻清楚的:一個是我對談判的熱愛,另一個則是我對電影的熱衷。

雖然我教的課程五花八門(我也很想聚焦,但也不能免俗地得因應市場需求),但談判絕對是我的最大強項,也是我最有興趣的一堂課。以講師來說,我的談判實戰經驗之豐富,應該算是相當難的了。這裡指的「豐富」,還不只是談判經驗的次數之多、或涉及金額或規模之大;我所謂的「豐富」,是指我各式各樣不同類別及形式的談判經驗,已經很難用多元或豐富來形容,而根本會讓很多我周遭的親朋好友責怪我說,「你去哪裡招惹那麼多事!」

另一項定位,則是我絕對是看電影看得夠多的一位講師。這其實沒什麼了不起的,因為那其實是別的講師不會把那麼多時間投資在電影上而已。但我就是很執著地在看電影,不只是看電影的片數夠多,而且許多電影我還會一看再看,把同部片子看個五遍、十遍,根本是家常便飯。

為什麼我把寫FB或部落格,形容成一種自我療癒和自我實現的工具呢?

有次,我跟一位良師益友也就是知名作家火星爺爺聊天,在那段談話中,他看出了我的生命中,有太多的不捨、悔恨、憂慮、和憤怒。他沒有安慰我,也沒有評價這些想法的對錯,他只是給了我很重要的一個引導:無論想到什麼,試著把那些東西寫下來。寫下來了,就不用再記住了

多麼棒的一個建議啊!他不是教我「放下」,但卻給了我一個讓自己「放下」的方法。

於是,我接下來寫得更起勁了!之前有不只一位朋友在我的發文留言說,他覺得我的筆調很真誠。我一方面感動,再方面很慚愧。感動又開心的是,我字裡行間透露的真實感受,確實傳達給大家了;慚愧而不好意思的是,我其實有半數以上的時間,心裡完全沒在想「目標讀者是誰」「他們為什麼會想要看」這回事,我只是設法讓自己的想法很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來而已。

最初,當我開始在寫每一篇時,我心裡想的,其實只有我的另一半。我們認識至今,超過了四分之一個世紀。遺憾的是,隨著我們在一起的時間愈久,我好像覺得我們交談的時間愈少,就連很多家裏茶米油鹽醬醋茶的瑣事,我們通常還要靠e-mailline來溝通,而我真的很懷念年輕時我們會整天聊個不停的日子。

所以,我心想,如果我每天要花一個小時寫些東西,何不把想要告訴她的話或事情表達出來呢?也許跟她的工作或我們的生活不直接相關,但也許她可以因此更了解我每天的心情及感受。

另一個我最在乎的忠實讀者,就是我的女兒。雖然才念小學的她,經常向我抱怨說她都看不懂跟企業管理有關的部分,但她還是每天逐字逐句的看下去。我知道,那是她親近我的一種方式,她想更了解我每天在做什麼及在想什麼。而我也很開心,因為我知道,即使絕大部分的題材都與她現在的生活相距甚遠,但只要她將來能記得其中的一句話,而那句話能讓她成為一個更好的人,就會讓我每天那麼努力的寫更有價值

最有趣的部份來了。自從有了粉絲頁後,我發現我那道最近開始用智慧型手機的爸爸,竟然每天都來按讚了。我不只在按讚的人上見到他的名字,很多時候,我甚至能在他按讚的那一刻看到他來按讚。或許是一大清早,當我看到他來按讚時,我知道他也起床了;或許是我正在熬夜趕教材時,我看到他居然也來幫一篇新文章按讚,所以我知道他那時可能正好起床上個廁所。身隔兩地,透過這一篇篇的文章,我們父子卻比以往很多時候更親密。

大概跟很多人的父子關係一樣吧,他習慣於扮演指正要求的嚴父,而我卻一直不是個很聽話的孩子。即使到我長大,我未必能認同他的一切作風,他也很難肯定我的所有想法。想要多講幾句,有時都不免擦槍走火。

沒想到,透過文字,我彷彿可以看到,以往他不見得聽得下去的事情,現在他卻會一字一句地認真的讀。他還是會嫌我的文筆不好,他還是會覺得我的心態或作法需要調整,但我很開心,起碼他願意來了解我在想些什麼。

誰說寫FB或部落格,只是為了趕上現在熱潮的自我行銷?無論你覺得自己有沒有東西可寫,就大膽地寫下去吧!有時候,重點不是為了誰會來看,而是為了讓自己寫的暢快。

很感謝這1000多位朋友的支持,其中許多人我甚至未有機會謀面,甚至還有小學生的粉絲(而且那還不是我女兒的同學),我真的感到受寵若驚。沒有你們,我肯定無法寫得那麼暢快。

我不確定各位是否真能從這些心得中獲得一些什麼,但我會繼續努力寫下去的希望能有更多朋友支持謝謝大家!

延伸閱讀之一:從火星爺爺的故事王到金庸筆下的獨孤求敗

延伸閱讀之二:向火星爺爺借東西之後
 

2016年4月5日 星期二

第100篇部落格發文紀念!

突然發現,自己的「一談就贏」部落格,到今天這篇,就正式邁入第100篇了呢!

當然,100篇這個數字,比起時時勉勵我的冰與火海威的650篇來說(想對勞雇關係有更多了解?那你絕對不該錯過冰與火的世界:連結點此),根本不算什麼。但對我個人來說,我還是很高興。從今年11日到現在,也不過96天,但我可以有100篇的產出,自己都想給自己一個讚。

一開始,我對寫部落格這件事始終拖延;其實一直到現在,整個部落格還是一直沒有完整的規劃,但總之就是先寫了再說。我必須要坦承,自己在這件事上根本沒有那麼有行動力,但由於我的教練福哥當時一直跟我說(簡報天王福哥的部落格請點此),FB其實只是寫爽的而已,寫部落格才重要,所以我才摸著石頭過河地邊寫邊摸索。另一位要感謝的朋友,則是微電影協會的SharyShary的讀人俱樂部請點此,從當初動心起念開始,她都一直給我非常多的建議及提點,甚至連這個部落格的名稱,都是她當初邀請我進行一次分享時,一起群策群力發想出來的。她對我不但有支持,更有包容,因為從我開始寫部落格的那天起,我就把拍片這件事擱在那兒了,但她連一句指責都沒有,對此我真的只有感激。
為什麼要擺這張照片?因為福哥在這張的表情有夠古錐

雖然我的確是想到那裏就寫到哪裏,但在過去的這96天中,我的確把寫文章這件事擺在第一順位在做。明明還有很多提案或講義要交,但我若沒有寫完當天的部落格文章,我彷彿混身不對勁。小孩子可能想要找我跟她玩,但若我那時還沒寫完部落格,我也會央求她說,先去自己玩一下好嗎?因為把拔要寫部落格。就連我的太太,每天覺得很奇怪、但也沒有責怪,因為總看到一個人累得半死、卻還要趕在午夜12點前上部落格發文。她雖沒有出口,我卻看得出她眼中的疑惑,所以主動跟她說,我擔心如果一天偷懶、接下來就會兩天偷懶,之後就會每天都給自己找出一個可以偷懶的理由了。

所幸,這樣的情況沒有發生,所以今天才會有第100篇的順利產生。

福哥當時的交代有沒有用呢?因為我實在不是經營一個推廣課程用的部落格(很離譜,你在「一談就贏」上看不到講師簡介,也看不到課程說明。有天或許會加上去,但此刻那卻不是我的目的),所以我看不出來是不是真的會有更多人來邀課,因為以去年和今年相比,我的課量大概一直是差不多的,我對此也一直抱持著隨緣的態度。

但對於寫作肌肉的鍛鍊來說,卻是大大的有長進。

我自己做過一段時間的編輯工作,也就是除了自己要從訂題目到完稿的寫稿外,每個月還得幫一大堆記者看稿。所以我很清楚,目前寫的東西其實還不到自己巔峰期的水平,而且以FB或部落格上應該出現的文章來說,目前的文章長度都太長了。

若是為了有所為而為,實在應該再精簡一些。但是我每天其實愈寫愈開心,常常寫的停不下筆,所以,由自我解放的角度來看,這其實是個好現象啊!

記得是上個月吧!下課時我和一群學員正在聊天時,其中一位正想問我的部落格名稱,另一位她的同事很快拿起手機說,「打『鄭志豪』就可以查到啦!排在第一個呢!」

我當場大吃一驚。回家一試,發現那位學員說錯了,其實我只排在第二位和第三位而已。但以一個菜市場名來說,能夠這樣,已經很讓我開心了。

另外,自從部落格和FB雙重火力加持後,我得到的迴響也更多了。

有一天,一位學員居然在上課前、就主動跑到我的FB上留言說,很開心當天要來上我的課。我覺得很意外,因為那是我第一次去那家公司上課。上課前,我特別看了學員名單,沒發現那位學員的名字,但那位學員居然準時出現了。課後,我問他們的HR,才發現那位學員原本不在上課名單之列,但後來是在他主動要求之下,才特別讓他也來上課的。

就在前幾天,另一位路過的朋友在我的FB上留言說,有人跟你說過嗎,看你寫的東西,會情不自禁的微笑耶由他的不同留言看來,他是看了當時最新的一篇後,再一篇篇地覺得有興趣而向前爬文的。我真的覺得這對自己是莫大的鼓舞,不只是有人願意出聲支持,而且還真的好奇而想看看我其他篇都寫了什麼。

不僅而此,自己原先的朋友更是捧場到不行。一位朋友前陣子私訊告訴我,我一月時在部落格上發的一篇文章,前面三點和後面三點好像並不完全符合。我非常感動,因為這就是部落格的好處,不僅幾個月前發的文也依然有人關注,而且真的有朋友細心的逐字逐句讀完,我實在深受感動。

今天特別寫下這篇文章,作為第100篇的紀念。感謝每一位曾經看過的朋友,你們的支持和鼓勵,讓我每一天都有更多動力繼續寫下去。我會繼續加油的!

值得紀念的第一篇又是什麼呢?連結請點此

2016年1月21日 星期四

「就寫下去!」培養「上癮」的感覺


今天去聽資深部落客Mr. 6的座談,他講的內容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當下「就寫下去」,我於是即知即行地馬上把今天的感想寫下來跟大家分享

Mr. 6以一位目前當紅的插圖型部落客為例,說他前三個月時,每天文章只有10個點閱,其中5個還是他自己點的,讓我聽了心有戚戚焉

我自己FB用得晚,當初還是老婆大人跟我分享後,我才開始有了人生的第一個FB帳號,而現在我發文發得比她還勤快

一開始,我心想,誰要看我的生活瑣事啊?沒想到周遭的親朋好友還蠻賞臉,愈是瑣事他們還愈愛看。由於那個FB一開始是應老婆的要求而設立了,一直到現在,我每天用那個帳號發文的口吻還是用對老婆講話的心情為出發點,那個帳號只鎖親朋好友,人數大概也只有200人,而且老實說,其他199人看了會不會有所感,我其實都不怎麼在乎,老婆加上後來多了個女兒會看,是我每天用那個FB發文的最大動力

隨著生涯的不斷演進,我有了愈來愈多的FB帳號,來因應不同的交友圈。大多數朋友現在看到的這一個鄭志豪 Do The Right Thing,就是最新的一個,是我開始當了職業講師一段時間後才新增的。開始的原因,又是為了我的老婆。「很多講師都有FB,你也以講師的身分弄個粉絲頁吧」、「我又沒有什麼粉絲,幹嘛弄什麼粉絲頁?」、「叫你弄就弄,快!」於是,那個粉絲頁就誕生了

現在想想,我還蠻感謝我老婆的,因為我上周和一群朋友分享過去一年的教課心得,雖然我不常將所謂的上課點滴放上FB,但回頭再看看很多同學在FB上的發文或回應,都讓我感動得快要掉下淚來。假如當初沒聽老婆大人的話而弄出這個FB,哪能跟同學們有那麼多互動的機會?

在周遭朋友的勸說及老婆(再度!)的逼迫下,我在今年11日更開了這個以講師角色為主的部落格。到現在已經有了21篇文章,但就像Mr. 6所分享的一樣,最多的一篇也不過只有幾百個點閱,有好幾篇則到目前的點閱數都是個位數

原本很沮喪,幸好Mr. 6也說,這種情況在前三個月是很正常的;以他舉例的10位當紅部落客來說,熬了大半年後才瞬間爆紅,也是常有的事

該怎麼辦呢?撇除他傳授的其他關鍵技巧,我覺得最基本的就是,要持之以恆地寫下去。恆心雖然不算是我的強項,但很高興的是,包括我最初的那個FB和這個FB粉絲頁,我迄今都日復一日地寫下去而從未間斷,假如各位有注意到的話,即使我人不在台灣時,不管當地有多難翻牆,或是和台灣有時差而日夜顛倒,我還是堅持在台灣時間的每天都要有新文章。對我來說的更大挑戰,是我不像別人會將同一篇文一字不改地同時用好幾個FB帳號來發,但這也代表我每天都在向自己的寫作毅力和主題發想的多元性挑戰

原本想說部落格總可以把一些之前的舊文整理過去即可,沒想到我自己不曉得哪根筋不對,很多新文居然寫完FB版後,明明不見得有人看,卻又還要寫一個部落格加長版

我也不曉得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我甚至也沒想過每天一定得趕在午夜之前發文是為了什麼。不過,就是努力地寫寫寫,然後只能期待每天會有愈來愈多的朋友來看吧!

由於大多數的心力都放在每天準備的課程上,老實說,我雖然一直都知道定位很重要,但在開設這個部落格之初,甚至一直到現在,我都還沒想出個很清楚的定位。加上個性使然,所以我的文章一直寫的很隨興,即使談判的確是我的強項,但我總覺得每個主題都要扯到談判很乏味,所以你會看到電影、也會看到NBA,並不是我在試驗讀者的口味,而真的是興之所至而有感而發

正如Mr. 6所交代的,下一步,我得好好想想,自己的三個優點是什麼?並且要找到一個足以代表自己特色的缺點(要找缺點應該不難,但什麼缺點才算有特色的呢...?

很感謝Mr. 6分享他自己寫了22年日記的親身體驗,特別喜歡他說的「即使是失敗,寫下去之後,好像就變成一段美好的事情」。這和火星爺爺當初對我說的異曲同工:「未必要給別人看,但寫出來之後,(失敗或悲傷)就可以忘記了,會是情緒一個很好的出口

不管這個部落格究竟有沒人看,就讓我繼續寫下去,養他們口中那種「上癮」的感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