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女性朋友日前在臉書上po出這段遭遇,除了讓人看到就驚訝且生氣之外,我也希望利用這個機會,與大家分享一些當下的處理之道。
根據當事人的敘述,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她在順著斑馬線過馬路時,明明路權是她的,但一位要轉彎的機車騎士卻速度過快而擦點撞上她。你以為機車騎士會下車道歉嗎?不但不是,而且機車騎士還當眾飆罵我那位女性朋友;我的那位女性朋友不理會機車騎士,逕自向前走入原本就要去的運動中心,沒想到那位見笑轉生氣的機車騎士居然跟著衝進運動中心繼續飆罵。那位女性朋友強忍住怒氣得跟對方說不好意思,沒想到換來的居然是機車騎士繼續更大聲地飆罵,甚至連「我要撞死妳!」都出口了;運動中心內的民眾和工作人員看見騎士那麼生氣,在怒不清楚是非曲直的情況下,也沒有人敢上前勸阻,反倒是我那位嚇壞的朋友需要對他一直道歉。
在這種狀況下,保護自己當然是最優先的考量。但是,就當事人自己事後的檢討來說,一句表示善意脫口而出的「不好意思」,反而是讓對方理智氣壯地認為自己可以任意飆罵咆哮的原因。
其中涉及的法條,就留待更專業的人士來評斷了,雖然行人在斑馬線上肯定是有優先路權的,飆罵和咆哮也涉及公然侮辱及恐嚇,但那既不是本文的重點,我也不認為面對一些非理性的對象時,當他的面訴諸法條規定會有太大的作用。
無論覺得對象是否無理到了一個不可置信的地步,第一個重點都是自己要能冷靜。沒有人面對這種狀況不會生氣,但若你也被激怒了,接下來只會造成更大的遺憾。
第二步,則是判斷。判斷什麼呢?判斷對方會不會出手傷害你。
面對接下來很可能會動手的人,沒什麼好爭辯或理論的,就是馬上找人呼救就是。以上面這個實例來說,若是感覺對方接下來會對你造成身體上的傷害或不利,當然就是走到運動中心的櫃台,或是走進便利超商,請他們幫你報警。
如何判斷出對方會動手、或是不會動手呢?大聲或兇惡,不代表對方一定會動手。反過來說,很多人動手前甚至不會大聲嚷嚷,反倒是惡狠狠地看著你後,一聲不吭的就直接出手。因此,聲音的大小、以及口中是不是吐出「我要扁你一頓」,並不是對方一定會動手的依據(雖然對方的陳述的確可以拿來當作事後控告他恐嚇的構罪要件之一);雖然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標準,但以我的個人經驗來說,留意對方是否握緊拳頭、甚至已經抄起傢伙很重要,因為通常這樣做的下一步就是動手。
當然,也不排除另一個情況,那就是對方原本只是逞兇賣狠、不見得真有動手的企圖。但在一連串的刺激及擦槍走火的情況下,最後還是變成全武行。所以,除非你很確定對方不會動手加害,否則過於刺激的言論或聲調,以及「有種你就打我啊!」之類的說詞,最好還是不要出口。
接著,假定你判斷對方沒有動用武力來解決問題的企圖,但卻一直很激動,硬是要把許多過錯推到你身上,你的一句「不好意思」,反倒可能成為對方合理化自己叫囂指責的藉口。
別以為這只會發生在女性身上,我自己也有一次類似的例子。
有一次,由於前車停得很近,我從一個停車格要先倒車後再開出去。這時,由於後方是一個體育館的出入口,有一台機車用很快的速度要從我後方的出口騎出去,我從後視鏡看到後就緊急煞車,雙方並未發生碰撞,但騎士顯然很不滿。我主動把車窗降下致意,口中自然而然的說了句「不好意思,人有沒有怎麼樣?」沒想到,騎士一副惡狠狠地騎到我面前,開始一串連珠炮式的謾罵。我剛開始還覺得等他氣消就好,沒想到他卻越罵越兇。
和一般人一樣,我總覺得多數人是會講道理的,所以我接著試圖用溫和的口氣跟他說,我並不是一打倒車檔就踩油門,我其實已經看過後方沒車才開始移動的,等於我打了倒車檔後,又等了三秒才開始倒車;過程中,我還特別注意到自己不要使用「你應該要注意別人要倒車」或「你怎麼騎那麼快」等等反向指責的字眼,但是這位老兄還是不肯善罷干休。
後來,我實在忍不住被對方持續謾罵,有理講不清的我只好跟他說,「這樣好了,你假如覺得我有任何違規,就叫警察來處理吧。」沒想到他聽到更怒了,硬是把機車橫在我的車前頭,繼續叫囂說「想走是嗎?我看你這下怎麼走!」那時我的女兒還小,我看到她在後座一臉驚恐的神情,我只好鄭重的對那位騎士說,「我有行車紀錄器,你知道當我已經表明要走,你卻硬擋住我、不讓我走,這已經觸犯了強制罪嗎?」對方顯然罵得興起,隨口就接一句「強制,強制你X的XX!」我盡可能忍住心中的怒火對他說,「先生,你可以不要這樣嗎?我後座還有小孩呢!」沒想到,這傢伙一聽到有小孩,不是心生憐憫或同情,而是一副好像吃定你不會失控一樣,臉上帶著一抹詭異的微笑繼續罵,就連我的小孩也罵了進去。
這時,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怒氣,把車門猛地一開,搭配一句「你現在是衝三小!」當時的我,顯然是失控了,而這絕對不是一件好事;然而,剛剛連叫警察都不怕的那位機車騎士,見狀突然來個90度的把機車車頭一轉,馬上催足油門逃之夭夭了。
當我說起這件往事時,我覺得自己當初犯了許多不該犯的錯誤,但其中一件錯誤居然是,我假定以禮待人總是沒錯的,很多衝突其實都起於誤會,只要把誤會說清楚就沒事了。
我當初的這個想法是人之常情,我認為在70%以上的狀況的確適用。但是,倘若對方正在氣頭上,或是存心就是要來找麻煩,這樣的應對顯然無濟於事。
這也是我為什麼之後設計出了一套「非理性談判」的技巧,因為當你遇上非理性的談判者時,運用理性的談判模型是無濟於事的。不過,當然也有很多人是蓄意假裝成進入非理性狀態,所以我才會在前面強調,「判斷」絕對是一個再重要也不過的步驟,而要做好判斷,我們自己就先得冷靜才行。
如何讓自己冷靜呢?就拿我們在國慶連假的第一天舉辦的《攻敵必救》小規模口碑場來說(口碑場心得點此),我在現場分享了其中一個讓自己冷靜而不要被輕易激怒的關鍵心態:多想為什麼,少想怎麼辦。
這是什麼意思呢?當你遇到對方蠻橫到近乎無可理喻時,你若是只把自己的關注焦點放在「之後該怎麼辦」,諸如「待會警察要做筆錄,會不會很麻煩又耗時」,又或者是「對方如果羅織罪名反告我,我到底要怎麼為自己辯護」 這些問題不是不用想,而是不用當下想,更不用只想到影響、而不去想應變之道,因為只想到影響的話,很容易就會變成自己嚇自己,最後的結論當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然不是不好,但你很可能因此把主導權就此交到對方手中,之後只能任對方宰割。
善良不是問題,但善良卻不知如何保護自己和周遭的人,卻可能會因此產生問題。
你若在當下把焦點放在「對方到底為什麼要如此生氣呢?」你可能也想不出個所以然,但這個動作不是要叫你真的想出一個合理的原因來,而是要透過這個思考的過程,讓自己冷靜下來,而不至於腦充血而隨對方起舞。
因此,假定你判斷對方生氣、激動但卻不會動手傷人,若你處在我在最前面提到的那位女性朋友的處境,你該怎麼辦呢?
與其說「不好意思」,不如用目光冷冷地看著他。
接著,假如你不想糾纏,用盡量鎮定而字數愈短愈好的句子回應:「做什麼!」、「夠了嗎!」、「別過來!」
為了避免自己受到傷害,下一步可能是要報警求助,所以一些能在事後用恐嚇罪向對方提告的話語一定要出口:「先生,你剛剛講的話和動作讓我很害怕,我覺得你是在對我的生命安全提出威脅。」我很想跟各位說,說這段話時最好要拿手機出來錄影存證;但是,就實際操作上來說,許多人拿手機出來拍攝時,不但沒有嚇退對方,反而更激怒了對方,讓自己的人身安全陷於險境。因此,除非你隨身就有帶著可以錄音的密錄設備,否則就得自己退到人群可以看見或聽到的地方,再清楚的讓第三人聽到自己正在被恐嚇,這樣之後也才會有人證。
順便提醒,上面提到眼神那一段,請務必做出謹慎的判斷後再使用。因為萬一面對的是隨時會用暴力加害的人時,眼神上的運用是正好相反的。我自己曾經在國內外都曾走在一群酗酒或吸毒的危險份子中過,那時我最不希望的,就是別人誤以為我要來找麻煩。所以,當別人主動把眼光望向我時,我不但要維持面部向前而不迴避、但眼光刻意不直視的動作,就連步伐速度和行進路線也不要刻意改變。眼光不與對方交會,是為了不讓對方覺得我在挑釁;面部不刻意閃躲,則是為了避免讓對方覺得我有厭惡或害怕之意;至於速度不加快、也不刻意繞路走,則是讓對方不要以為我很值得搶而心虛。
很遺憾聽到像我那位女性朋友的遭遇發生,我之所以寫下這一篇,並不是希望人人都要相互嗆聲,但即使我再怎麼希望我們生活在一個富而好禮的社會,我都希望每一位善良的好人都能平安。善良但不可欺,冷靜但不麻木,希望大家都能順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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