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4日 星期六

眾人皆醉我獨醒?別鬧了,要先活下去才有話語權:《羅曼律師》(Roman J Israel, Esq.)帶給我們的亂世求生三大啟示

許多人問過我,是不是無論看了什麼電影,我都能從管理的面向寫出一篇心得來?

當然不是啊!就像我之前看了《環太平洋2》,即使我無比喜歡這部片子的第一集、喜歡到我當時還把手機鈴聲換成了《環太平洋》的配樂,我依舊認為第二集雖然還是很適合用來銷售片中機甲獵人和怪獸的模型和玩具,但我實在不知道《環太平洋2》可以從管理面再延伸寫出些什麼,大概只能證明中國的經濟實力之強及對票房影響之鉅大,足以讓我們之後能在好萊塢繼續看到景甜宇宙的不斷擴張吧!


今天要向大家分享的,是一部許多人應該上映期間不太會注意的一部小品,這部片子就是讓丹佐華盛頓入圍今年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的《羅曼律師》。

假如你完全沒有事前了解而去看這部片子,你一定會嚇一大跳。頂著一頭爆炸頭、穿著一身老舊而不合時宜的西裝、去哪都拎著一口陳舊的大手提箱,你開始會懷疑自己:那個帥氣的丹佐華盛頓到哪裡去了?

丹佐華盛頓飾演一個充滿理想但卻在現實中經常發生衝撞的刑事訴訟律師,由於本身具有自閉症和亞斯伯格症的傾向,雖然他對法條及判例的熟稔無人能及,但開庭及與客戶接洽等對外事宜,他都只能仰仗律師事務所的另一位資深合夥人出面。

有天,這位合夥人中風倒下了,而且就這樣一病不起。

少了這位合夥人,丹佐華盛頓才發現法庭和現實世界不是他一個人應付得來的。即使他有滿腔熱血及抱負,但現實就是那家以幫助弱勢為主的律師事務所早已負債累累,接下來只有結束營業一途,而丹佐華盛頓也頓時失去的經濟來源。


說實話,《羅曼律師》不是一部娛樂性夠高的電影,甚至看完之後不免會有些悲傷和淒涼,但卻是一部發人深省的好片。我的感觸主要有以下三點:

1.  與人相處本身就是一種能力。當律師事務所關門大吉後,丹佐華盛頓四處求職的過程,看了都令人心酸。其中有一幕是這樣的,他跑到一家法律基金會去求職,他認為那個基金會的方向是對的,但他卻在面試時依然直言不諱的認為對方可以做得更多,甚至讓對方感覺自己是紆尊降貴而是因為真的沒有錢才來找這份工作餬口;可想而知,先不管那個基金會有沒有職缺、或願不願意支薪,光是這樣「忠於自我」的態度,就很難會有任何雇主願意給他一份工作。

我了解導演兼編劇丹吉洛伊是刻意將自閉症和亞斯伯格症的設定加入丹佐華盛頓這個角色(下稱「羅曼」),為的是讓這個角色有不得不這樣做的苦衷,但我一則是希望把問題延伸到許多一般人也會遇到的處境,再則我周遭也有好幾位為不同的身心症狀所苦的朋友,而我瞭解現實環境對他們並不友善,所以請不要斷章取義就來戰我。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經常遇到很多人認為自己是對的、就該得到一定的保障,甚至在我執教的許多談判課程中,也經常有人認為,當自己有道理時、談判就應該獲勝;我反倒問他們:為什麼有道理的人就會談贏呢?

以明明有律師資格的羅曼來說吧,他對法條的熟稔及理解少有人能及,但他即使引用法條的打電話屢屢是向市政府檢舉,同時也表明自己是個律師,他家附近的施工噪音問題也始終無法解決。

同樣的場景,是不是在我們的周遭環境也經常發生?許多人常以為,當司法判決不公時,一定是因為台灣有很多恐龍法官;其實,那不但不只是在這裡一時一地的現象,而且法官或檢警單位也未必麼恐龍。當你心目中的「好人」敗訴、而「壞人」逍遙法外時,其實通常只有一個原因,不是我們的司法體系不夠公平,而是那個「壞人」比「好人」更懂得如何打官司

許多人心中所謂的「公平」,不管是指司法或是政府單位、又或者是從公司到學校的不同團體,總以為「公平」代表著好人必有好報,而壞人則會得到應有的制裁。

然而,人類社會所能做到的,只能是在一定的共識及文化基礎之下,創造出一個讓雙方都有公平機會的機制,而不代表在這個機制下每個人及每件事都能達到懲惡揚善的成果。更何況,光是讓每個人都有公平機會這件事就已經很難了,我們還能奢求更多嗎?

更何況,誰去定義誰是「好人」、而誰又是「壞人」?倘若你還是覺得多數人都應該有清楚的善惡之分,讓我們回到更前面的另一個問題:萬一對的人就該得到保障,請問當兩個都沒錯的人站在對立的兩邊時,我們該怎麼決定誰贏誰輸?用誰比誰更「對」來衡量嗎?

人的心中一定要有是非的觀念,我們做人更要朝著堅持大是大非的原則邁進,但那不代表我們在每件事上都要以是非對錯當作唯一的衡量或決斷標準。我們甚至可以武斷點這樣說:萬一任何人不把你我都是「凡人」這個因素考量進去,無論談判或在其他的人際互動上,只怕一路走來只會傷痕累累。

片中的羅曼也遇到這樣的狀況。當他為了一個想要以交換同夥情報而獲得減刑的委託人時,當他打電話給檢察官、檢察官卻丟出一個比他預期還低了許多的交換條件時,羅曼在電話這頭大吼,「之前的相同案例明明就只要年,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只差沒有罵出髒話的他,果不其然的聽到電話另外一頭的女檢察官冷冷的對他說:「交易取消了(The deal is off)」,就掛上電話了,而認為自己是對的羅曼根本無計可施。

由於羅曼的態度,導致檢察官不願意接受協商,而羅曼當時已經入獄的那為委託人得不到隔離保護後,隔天就在獄中被幹掉了。委託人的家人悲痛萬分,就要告羅曼的律師事務所失職。

在這樣的一個事件中,到底誰該負責呢?毫無疑問的是意氣用事的羅曼。你可以用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來幫他辯解,但他的當事人就是死了,而且正是因為扮演律師角色的羅曼協商不成而死的。

所以,有崇高的理念並不夠,你還得要具備有效的行動才行;你認為什麼是對的並不重要,你能做到什麼才更重要。

為什麼我要創辦【一談就贏】這個課程?對我來說,談判就是一種能夠讓你的理念和行動得以銜接的連結,也是一種讓你從「知道」變為「做到」的工具。談判無法讓你像變魔術般的無所不能,但好的談判者絕對足以彌補很多原本可以圓滿的遺憾。


這裡主要是一個談判部落格,因此,由談判的角度來說,光是在羅曼和那位女檢察官的對話當中,就有幾項錯誤是一個好的談判者所不應該犯的:

(1)  起手式就不對,可以用電話來爭取時效,但不應該在電話中就展開談判

(2)  對方喊出的第一次條件就好比交易中的首次出價,假如羅曼認為可以談到認罪及招供換來5年刑期,檢察官先開出個15年刑期是很正常的,那不代表最後一定得用這個條件成交,更不該為了對方這樣的開價罵人;

(3)  除非你知道風險且刻意要這樣做,否則激怒對方並沒有好處,你本身的情緒激動更是談判大忌

(4)  最後一點,但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羅曼知不知道自己的談判目標是什麼?在片子的前半段,羅曼一直把自己定位成一個真理的捍衛者,彷彿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傲視他人。他自以為自己對法律的了解無人能及,但他卻不能接受一個事實,那就是他可能根本不懂訴訟、更可能完全不懂談判。在當時的那個狀況下,他的談判首要目標應該只有一個,那就是先讓委託人能在獄中得到安全保障再說,其他的都可以慢慢再談;等到明知道有危險、但委託人還是一命嗚呼之後,你有再多的理想和道理都是空談,因為羅曼認為法律應該提供弱勢者更多保障,而作為律師的他卻連保住自己委託人的性命都辦不到。

雖然我周遭也有自閉症的朋友,但我坦承自己對自閉症及亞斯伯格症並不那麼了解;但就片中的劇情走向來說,羅曼真的完全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能力嗎?假如真是如此,行為能力喪失的人只怕連很多本身權利的行使都不能主張了,哪還能執業去當一個律師?

一個會在茶水間因為陌生同事不理他,就出口用蟑螂來形容對方、面對對方質疑和指責卻還不會道歉的人,與人相處的能力也未免太差了吧?羅曼真的就是那麼難以克制自己嗎?當片子的後半段他轉性而180度改變自己觀點後,又可以在茶水間對同一群人談笑風生了。在我看來,他憤世嫉俗而不願意調整自己的這個因素,可能還大過他實際上做不到的種種限制。

我很高興《羅曼律師》拍出了這樣的劇情,因為許多像你我一樣的一般人,其實也常有一樣的問題,那就是自以為自己能力出眾而只是遭人打壓,又或者是自認為自己多麼出淤泥而不染而鄙視其他人,但自己卻不自知,「與人相處」這件事的本身就是一種必須的能力,假如你不懂得與不同的人相處,那就代表自己的能力有缺陷,那就應該設法好好加強並加以補足,而不是怨天尤人的只知道抱怨眾人無知或環境不公。


2.  堅持到底本身就是一種價值。這部片子有一大轉折,前半部是堅持理想的羅曼有多麼落魄淒涼,後半部則從他的委託人在獄中被滅口之後,羅曼的人生突然發生180度的大轉變:不知道是被逼到絕境、還是單純覺得真兇逍遙法外反正也實在該死,羅曼居然違反了律師的保密條款及道德守則,將委託人生前所告訴他的真兇藏身地點,洩漏給提出懸賞的被害人一方,藉以換得10萬美元的賞金。

前半部的羅曼,還只是頑固的搞不清楚自己能力上的缺憾而誤事,到了後半部的羅曼,則整個讓人驚訝的合不攏嘴,因為觀眾怎麼也想不到這樣一個理想崇高的人怎麼就這樣扭曲了自己人生的所有信念。

難怪丹佐華盛頓會因為這部片而再度入圍奧斯卡影帝,光是前半部已經完全不像丹佐華盛頓這個人,後半部就根本跳脫了丹佐華盛頓慣常的正直形象。丹佐不是沒有演過壞人,當年讓他在奧斯卡封帝的《震撼教育》,他飾演的就是個壞警察的角色;但若真的要加以比擬,我覺得本片中的羅曼更接近另一部讓丹佐提名奧斯卡影帝的前作《機密真相》。在後面那部片中,丹佐飾演一位飛機差點失事、但卻在緊要關頭拯救了全機的機長。但事後發現,這位機長既酗酒、又吸毒,而在他接受事件後的調查時,他必須要面對自己要靠著說謊而保住光榮及工作,又或是承認真相但卻會失去自由。

《羅曼律師》是導演丹吉洛伊第二度執導的作品,而他的導演處女作就是我之前也推薦為一部談判教學等級好片的《獨家腥聞》。本身是多部電影編劇出身的丹吉洛伊,之前也因為《獨家腥聞》入圍了奧斯卡最佳原著劇本。

假如你把《獨家腥聞》和《羅曼律師》一起看,你會發現這位身兼編劇的導演對人性醜惡的一面刻劃極為深刻,而且主角一樣有明顯的轉折而讓人幾近髮指。《獨家腥聞》中的傑克葛倫霍或許從來就不是個什麼好胚子,但在他發現電視媒體追逐腥色的操弄手法後,他就更變本加厲的彷彿陷入魔道了;《羅曼律師》中的丹佐華盛頓發現自己的理想不僅難以實現、甚至讓他在這個世界上可能連活都活不下去了,他就為了區區的10萬美元就徹底沉淪了。重點還不只在一文錢逼死英雄好漢的無奈,而在於他拿到那10萬美元之後、突然覺得有錢真好而轉為追求物質享樂的那種價值觀崩壞。

《羅曼律師》是個評價兩極的電影,各位不難在網路上搜尋到一些對這部電影的負評,大體上就是這部電影理應拍得更好的評價。就個人來說,我也無法不認同這些觀點,因為我的確認為丹吉洛伊是個好編劇甚於一個好導演,即使這是個言之有物的故事,但交給其他導演拍可能會更為出色;更直白點說,即使相較於他初執導演筒的處女作《獨家腥聞》來說,我覺得《羅曼律師》尤其在導演功力的呈現上是不進反退的,只是不曉得那是導演、或是電影公司的問題,也就是到底呈現出最終版本的final cut權力在誰手上。

即便如此,我還是認為這兩部電影不是教大家為惡最樂,反倒是對於人性的脆弱和易於沉淪給予嚴正的批判。

有注意到我在前面的10萬美元前面加上「區區」二字嗎?對於吃飯都有問題的人來說,300萬元台幣當然是個不小的數目了,但你真的需要為300萬元賠上自己的生命和名譽嗎?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你為什麼要讓自己淪落到連吃飯都有問題?你就沒有辦法讓自己擺脫這樣的命運嗎?

就像最前面提到的切勿斷章取義一樣,同樣的,在這一點上,我了解許多人限於結構性的貧窮而無法翻身,所以我接下來的這些觀點無法套用在每個人身上。但是,我相信大多數正在看個部落格的人,或許經濟上並不寬裕,但是絕非到了無法翻身的那個地步。假如你認為自己正是這樣的人,或許你可以看看我的一些經驗分享。

以一個成年後都還曾經窮到差不多沒飯吃的人來說,我自己後來的際遇算是蠻幸運的,起碼我可以藉由我自己的努力讓自己的生活境況有所改變。相較於許多和我同齡的朋友早就累積了足以退休的財富且可以每天搭頭等艙飛來飛去,我混得算是不怎麼樣的,所以不要以為我是在講風涼話或只是搬出一些大道理。

在過去的職涯中,我還真的不只一次遇到有人端出以千萬計的好處希望我放水的,但我都一一拒絕了。不是我比別人格外的品格高尚,而是我很簡單的認為,萬一不過是一、兩億的錢,一個人終其一生其實是有機會透過合法的途徑賺得到的,假如只因為貪念就汙了幾千萬乃至一、兩億的錢,那不只代表價值觀有問題,而更證明你很蠢而已;為什麼要為了一個自己有能力賺到的錢甘冒那麼多不確定性及事後的風險呢?假如一個人一輩子可以賺到兩億,但接下來有機會大撈一票而從此就得跑路的話,那個金額假如不能高於五億或六億,那代表他根本連帳都不會算了吧!

首先,你必須要考慮承受額外風險而產生的風險係數,而那個風險係數算是100%都不為過(甚至可以說是起碼的數字),所以等於你要有額外兩億的收益;接下來,跑路以及不被追捕到是需要成本的,所以你若不準備個一億以上,你也太低估有錢能使鬼推磨的效應了。這樣加一加,若是沒有個超過五億的甜頭,你為什麼要冒著身敗名裂甚至家破人亡的風險來做這件事呢?

假如不在乎劇透的話,知道《羅曼律師》片中主角的下場後來如何嗎?果然被黑幫報復追殺而成為槍下亡魂了。這可不是電影情節而已,在現實生活中其實也很可能發生,即使你不會為了幾千萬或上億的好處去賣命,別人也可以花個一、兩百萬就買了你的命。

與其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我更相信凡事必有代價這個更寫實的道理。

所以,別以為前面的估算是在教你要污多少才夠本,而是我想用更簡單的方法讓大家不要一時被衝昏了頭,別以為一些金額不高的金錢就值得讓你付出足以後悔的代價。

我常聽到多人時興的說些要追求財富自由的詞,而且別以為他們只是說說而已,許多人相當熱衷此道而真的累積了不少財富,為此我也恭喜他們。

但我也同時認識一些其他人、或許是大家心中比較屬於「舊時代」的那群人,我沒有在他們的口中聽過「財富自由」這個詞,但假如一般人所謂的「財富自由」指的是錢夠多的話,後面這群人的錢顯然是夠多的,因為他們一年所能賺的錢,大概就等於我一輩子能夠賺的錢的總額。

我常常在想,或許就是因為我自己不懂得財務自由的真締、也不知道鉅額的金錢到底會為個人帶來什麼好處,所以我累積的金錢財富才會不如人吧!然而,賺更多的錢,真的會讓我們成為一個更成功的人嗎?

到底可支配的收入或資產總額夠高,又或者是很多人口中的財富自由,可以為一個人帶來什麼益處?假如只是為了讓生活過得自由自在,我們就沒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讓自己的生活更自在嗎?假如是為了蓄積更多資本、而想為了某個理想發揮更高的影響力,當你有了錢之後,你確定就能達到這個目的了嗎?

包括我自己在內,我相信很多人對生活的期望,是除了不愁吃穿之外,是想要被別人敬重,甚至讓自己的生活被別人嚮往或羨慕。先不要把這些陳述賦予道德觀上的評斷,因為有錢本身從來就不是罪惡。但反過來說,有錢本身也不足以成為成就所有事的要件。

就以《羅曼律師》這部電影的劇情看來,萬一主角就是悲劇性的堅持自己的理想而到不得不餓死,或許總會得到一些同情的掌聲吧!但當主角為了10萬美元而違反自己一切的信念、以及這個社會乃至法律針對一個律師操守的標準時,我想應該很少有人會認同他而說,「我想他也是情有可原」或是「換了是我,也會做出跟他一樣的選擇」吧!

因此,堅持到底」這件事的本身就足以代表一個重要的價值,而我相信我們每個人都想要讓自己的人生過得更有價值。或許每個人的計價標準不同,但千萬不要讓金錢成為自己衡量人生價值的唯一標準。


3.  不合時宜本身就是一種錯誤。打從片子一開始,不管是從造型到作風,羅曼律師整個呈現的就是「不合時宜」這四個字。當他後來為錢所逼而加入柯林法洛的律師事務所後,即使柯林法洛也是師承羅曼的那位合夥人,但羅曼的心中對凡事向「錢」看的柯林法洛只有不齒。但我們從觀眾的眼光來看呢?柯林法洛一行人畢挺而時尚的西裝行頭,看起來就是比不合時宜的羅曼來得稱頭;柯林法洛的銷售話術也許比大多數的資深業務都還更加圓滑且具說服力,但我們若把劇情拋開不看,我們不得不說,換了自己是當事人的話,恐怕也覺得柯林法洛這類的律師更有辦法且更值得信任。

你或許也可以恨得牙癢癢的說,那都是刻意包裝和虛情假意;但我認為那才是這部片子的重點:具有高度理想的羅曼,難不成才是個我們應該信任的對象嗎?他不但因為自己的高傲應對及錯誤判斷而害死了自己的委託人,而且之後還因為10萬美元就背叛了自己的信念呢!

假如每個人都會軟弱、每個人也都會犯錯,你要選擇相信什麼人?有理想但不切實際的人,還是一個你不見得認同但卻強悍而又能力的人?

讓我舉另外一個例子給各位聽。長久以來,台灣往往期待我們的政治人物都是聖人,結果我們幾十年來最不缺的就是貪贓枉法的政客。這是因為每個人的心都那麼貪嗎?試想,每次選舉都要花錢,你期待所有政治人物該花的錢一毛都不要少,但是當選後的薪水可能比一家企業的處長乃至經理級的人都不如,那你又怎麼能希望他們當選之後不貪污?而當這個國家長期以來又不會讓花錢綁樁或四處歪哥的政治人物多數都會付出落選的代價,最後的結果會是什麼?每個人罵起政府來都毫不費力,但其實不要忘記,你我其實也都有一份責任,因為那些人都是我們選票選出來的啊!做為一個民主社會,難不成我們每個人都只能自我撇清責任的說,「但是我沒有投票給那個人」;只要是我們的多數票所選出的那個人,我們就必須共同承受那個結果,否則什麼叫做民主政治?

所以,當這樣的結構不改變,結果就不會改變。要讓政治更清明,要讓這個國家更好,最好的方法就是讓我們不齒的那些政治操作變成不合時宜,否則我們永遠難以逃出這樣的惡性循環。

撇開政治不談,讓我們回到我們更切身的工作和生活上。現在,你還會覺得像「識時務者為俊傑」這樣的說法像是牆頭草般的沒有原則嗎?在我看來,假如你無法敏感到足以覺察現在的世道如何、周遭的環境又比較偏好相信哪種風格,你很容易就會成為一個不合時宜的人,也很容易就會被時代無情的淘汰。

還記得我在前一點也提到的「發揮影響力」嗎?就《羅曼律師》這部電影來說,就算羅曼不走上歪路而放棄他的信念,他能夠實現他的理想並發揮實質的影響力嗎?答案是絕無可能。真正能發揮影響力的,是體認他的信念而願意朝著同一方向努力後、但卻已經擁有實力的柯林法洛。


所以,你不需要無所不用其極,但若你真的想要發揮影響力,真的想要造成一些改變,你就必須要能先累積出足夠的實力。「不合時宜」這件事的本身就是一種莫大的錯誤,不要只用「道不同不相為謀」來蒙蔽自己;萬一你可以走自己的路而逐漸強大也行,但若你連生存都無法生存下去,當務之急是該打開自己的眼睛好好正視眼前的現實。要在混沌亂世中撥亂反正,首先要有和這個混沌亂世共存的能力才行,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延伸閱讀之一:《獨家腥聞》(Nightcrawler)──一部差點被我忽略的教學等級談判好片

延伸閱讀之二:從《獨家腥聞》的同行相忌,來看你該如何面對競爭者的瓜分市場

延伸閱讀之三: 《星際大戰:最後的絕地武士》(Star Wars VIII:The Last Jedi)──失敗,才是最好的老師

延伸閱讀之四:完美,從不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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