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9日 星期二

逆轉勝又如何?尷尬和失望之餘,我對今年NBA明星賽的三點感想

一年一度的NBA明星賽剛剛結束,正如每年的明星賽一樣,熱鬧之中讓人看得有些失落。


當然,明星賽週末本身就是一場娛樂性質為重的大秀,有人或許會覺得,根本不應該那麼認真去看;然而,即使以娛樂性質為重,我也不覺得這次的NBA明星賽很有娛樂效果,去打場電玩或看場電影,或許都還會讓自己的這段時間花得更加值得。三點感想,寫下來當作一次紀念,也希望能讓大家對球場外的經營管理也有些啟發。

1. 彈性裁量:兩年前的明星賽更改了票選制度,從以往的全由球迷票選,改成球迷只占50%、媒體及球員票選各占25%來決定當屆的先發明星球員誰屬。

這樣的作法,當然有助於解決海外球迷灌票的問題,否則來自喬治亞共和國的當時的勇士先發中鋒帕楚利亞,若力壓雷納德或戴維斯而成為明星賽先發,豈不很怪?於是這樣的改變看起來就再合理也不過了。

但假如仔細想想,帕楚利亞為什麼不能入選明星賽?是因為他太小牌,還是因為球風骯髒?假如因為國籍灌票聽起來很不公平,當年剛進NBA就能取代俠客歐尼爾成為明星賽先發中鋒的姚明,不也是因為大量華人球迷的支持才入選的嗎?華人本來就人數眾多並不是一個問題,人口不到500萬的喬治亞共和國若能造就一個明星球員就是大大的不是?尤其對歌頌民主自由的美國來說,這樣的思維真的有些弔詭啊!你或許會說,當年的帕楚利亞的得票可能不只來自海外、更可能是勇士隊球迷的支持,那就更有趣了,特定人選得到的支持就不算數,只能由聯盟認定且數據驚人的球員才能入選嗎?那乾脆設個數據條款好了,凡是平均得分拿不到20分或起碼10個籃板的人,得票一律不算數,這樣應該可以篩掉一些人了吧?然而,這對辦好一個大家想看的明星賽真的有助益嗎?

之所以提起這段歷史,最主要就是想指出,這次明星賽的球迷票選中,三位票數領先的球員後來在把媒體及球員票選的結果加總計算後,分數反而讓他們無法成為東西區前五名的球員。這三位分別是熱火的韋德、灰狼的羅斯、以及小牛隊的超級新人東契奇。


今年是韋德的最後一季,他一直是我很喜歡的一位球員,而很多人甚至把他視為史上最強的得分後衛前三名,僅次於早已供入神堂的飛人喬丹和小飛俠Kobe。當然,英雄也會遲暮,但韋德現在所剩的身手,只怕比許多現役球員還強,而球迷顯然也想看到他最後的身影,所以他的得票才會高居東區後衛第二。

灰狼隊的羅斯,曾經是NBA最年輕的MVP,經過傷病折磨後,本來以為他就會這樣消失在NBA了,沒想到在灰狼不過是替補控球的他,居然在本季的一場比賽中寫下生涯新高的50分。賽後,他留下了男兒淚,鏡頭前的許多球迷也跟著哭了,因為他知道自己有多麼不被看好、甚至連打球的機會都幾乎沒有了,但他證明多次受傷的他,還是能在球場上用實力做出他的貢獻。到目前為止,羅斯能在出賽平均僅28分鐘的情況下,每場拿下18分及近5個助攻的成績,誰能說這樣的成績不夠好?

小牛隊的東契奇則是流川楓等級的超級新人,不但已經是本季新人王的最熱門人選,說得誇張些,他更可能會成為下一世代的超級巨星之一。為了才19歲的他,小牛隊居然連本季都沒打完、就把他身邊的四位其他先發球員都交易走了,要以東契奇為核心打造未來小牛(我還是不習慣稱呼這支球隊為「獨行俠」)的意圖再明顯也不過了,而放眼整個NBA,能向東契奇這樣在新人球季就得到球隊和球迷支持者也真的算是異數。你能想像西區前場球員中,除了詹姆斯之外、得票最多的就是這位新人嗎?我不敢說他會比杜蘭特、喬治、或戴維斯的成就更高,但以這次票選來說,他就是比其他明星球員更受到球迷的支持,從票數就可以看出一切。


然而,就東西區的先發加替補各12位的明星陣容中,上述三位都未能入選。或許是為了平息眾怒,最後NBA居然弄出了個主席增設名額,分別給了東區的韋德和西區的諾威斯基,但傷後復出再創新高超勵志的羅斯、以及甫入聯盟及掀起旋風的東契奇,依然無緣參加週末壓軸的全明星賽。

我覺得破例增設名額是個好主意,甚至很值得我們在企業經營上參考。然而,韋德是已經宣佈即將退休而告別NBA舞台了,但諾威斯基的成就雖然非凡,但他卻還沒正式宣佈要退休啊!雖說他離退休的日子肯定不遠了,但其實去年也很多人認為他即將退休,但他本季雖然沒打幾場、卻也還在球員名單中;現在給他個好像榮譽董事長之類的增設名額,豈不是要他馬上宣佈下個球季非得高掛球鞋不可?

我不是覺得諾威斯基不值得這樣的榮耀和尊重,但還在老鷹奮戰的老飛人卡特不也是多次入選明星球員的一代傳奇?真要有增設名額的話,不該給目前聯盟最年長球員的他一個機會?本季有另外一位傳奇的外籍球員退休了,那就是馬刺的吉諾布里。去年明星賽票選,他也拿到超過180萬票的支持,若是NBA主席席佛以「拿過冠軍」作為讓韋德和諾威斯基來明星賽同樂的依據,手上有四枚冠軍戒指的吉諾布里不也應該在去年的明星賽獲得參賽資格?


我之所以提出這些質疑,並不是覺得增設名額立意不佳,更絕非認為不應該找韋德或諾威斯基來參加明星賽;相反的,我想從NBA的這個事例來說,無論做出什麼決定,都一定會遭致批評,所以我們更應該從大處來看這樣做的好處。從企業管理到國家治理,其實我們大可以用類似增設名額的方式來彈性處理許多問題,這樣才能讓所謂的制度及規定不那麼僵化。當然,像這樣的人為決定,肯定會順了姑情就不如嫂意,但一個好的領導者卻不應該因此而放棄自己做出選擇的權力,他所該做的,其實是設法做出一個夠好的選擇,而且瞭解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是最好的選擇,更不可能有讓大家都能滿意的選擇。

回到一開始引發這項條款的帕楚利亞。其實,即使真有可能引發爭議的其他明星球員,聯盟就不能私下施壓、讓他們本人找個理由不來參賽,接著就可以讓聯盟順理成章的找人來替補嗎?過去不乏這樣的例子,未來也未必就不能這樣做。假如我們在經營管理上可以從中得到什麼心得,反而是不要頭痛醫痛、腳痛醫腳的就急著修改一大堆規定條款,卻只為了解決眼前的單一問題,因為那可能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本來是為了解決問題、但卻可能創造更多的問題


2. 抗壓應戰:第一天的名人賽就先不提了,但即使是同一天的新秀挑戰賽,除了美國隊看起來有點想要洗刷去年被世界隊大勝31分的前恥之外,我實在不覺得有太多的記憶點。

第二天登場的則是技術挑戰賽、三分球大賽、和灌籃大賽。相較於歷史悠久的三分球大賽和灌籃大賽,之後才登場的技術挑戰賽雖然也已經舉辦十幾年了,但我一直覺得那是用來湊時間的,否則明星賽週末的賽事根本無法湊足三天,而NBA可能也會因此少了很多門票及轉播收入。

我是個可以背出NBA每支球隊到底有那些球員及他們的身高、選秀順位等基本資料的人,每屆明星賽的灌籃冠軍及三分球冠軍即使再小牌,我好歹總會有個印象,但技術挑戰賽呢?很抱歉,我在看轉播時,若不是場邊主播提醒,我連去年技術挑戰賽的冠軍是誰都想不起來。這應該不是我年紀漸長而記憶力變差了,而是我實在不知道技術挑戰賽比的是什麼?我只記得這項比賽原本比的是比快而又比準,之間好像有兩年是由七呎以上的長人壓倒後衛奪冠,好像就代表現代長人有著更全面的技巧;然而,以今年的比賽來說,好像變成只要在最後一擊的三分球能夠命中,就算從中場扔進一個logo shot也好,你之前跑得多快或傳得夠不夠準都無所謂?那所謂的技術挑戰賽和三分球大賽又有什麼不同,差別只在於一球定生死而已嗎?當塔圖姆贏得技術挑戰賽冠軍,就代表他比以全面性著稱的東契奇或中鋒約基奇更具備全方位的技術嗎?萬一並非如此,請問這個比賽的意義在哪裡?即使只考慮娛樂性,這樣的比賽又真的好看嗎?

其實三分定勝負這件事,無疑的已經成為近代籃球的潮流,但即使是帶動這風潮而三度奪冠的勇士隊,也不是只靠三分球就拿下冠軍;當你把他們的防守拿掉,就會變成像這次的明星賽一樣,三分球彈如雨下、投進62記三分球更破了紀錄,但你會覺得這樣的明星賽比多數的例行賽更精彩嗎?看了三十幾年的NBA,我相信許多球迷和我會有類似的感想:許多勝負在最後那幾十秒的例行賽,即使當家明星球員發揮不佳、或根本已經犯滿下場了,但每個球員全力拚搶而不放過任何一球的撲倒在地,只怕都會比這些充滿千萬巨星的明星賽更讓人血脈賁張。

相較於過去的明星賽,雖然一樣不怎麼防守,但三分球比空拋灌籃更多,總覺得自己好像不是來看投籃比賽的;再者,看著三分遠射進籃其實也會有一定的爽度,但若是因為隊友的快速傳導而出現一個空檔後的三分進球就會讓人鼓掌叫好,總是自己運球到定點後就來個跳投三分,除了柯瑞的動作不管進或不進都還是那麼賞心悅目之外,其他人的三分就算投進了,我還是感到相對無感。

上半場公鹿字母哥安戴托昆波的明星隊最多領先達20分,很難想像對手的詹姆斯明星隊有著包含詹姆斯、杜蘭特、雷納德、哈登等幾位MVP等級人物的隊伍會有那麼大的落後,唯一的理由看起來也不過是他們的手風沒有另一隊順而已;到了第三節中段,詹姆斯等先發不在場上時居然場面開始逆轉,在追平比數之後,最後居然以14分之差逆轉勝。逆轉勝原本很適合用來形容一段勵志故事,但我看完明星賽之後,卻沒有什麼被激勵的感覺,因為既不是更重視團隊運作的球隊贏了,也沒有看出來更渴望勝利的人贏球,而就是有一隊贏了另外一隊,故事結束。

喬丹之所以被奉為籃球之神,用一己之力讓NBA成為全球家喻戶曉的運動,不是因為他就是比你高、比你壯、或比你準,而是我們看到一位66吋這種在籃球場一抓就是一把的得分後衛,連選秀會上都不是第一順位,接下來在球場連上籃都會被人一把扯下來的重重犯規,但他就還是要在你眼前得分;當連續拿下得分王的他,面對到「他雖然會得分,但他拿不到冠軍」的忌妒譏諷時,他就兩度寫下三連霸的拿下夠多冠軍給你看。雖然被譽為「飛人」,但他真的是跳的最高或最會灌籃的人嗎?我想並不是的。當我們看喬丹打球,看到的是對勝利的渴望,以及一股不服輸的意志,而因此造就了一代傳奇。


就拿本屆明星賽票選東區最高票的安戴托昆波來說吧,我還記得,兩年前他首度成為明星賽先發球員時,打起明星賽比誰還認真的力求表現,弄得其他明星球員都不知道這個小老弟是怎麼回事;今年的他,依舊很積極而又認真,但他率領的球隊卻還是被逆轉。假如你只看到他的勁爆體能,那就真得可惜了,因為有許多現在或昔日和他一樣體能出眾的球星,未必會在明星賽時那麼認真,但我們心中其實更渴望看到一個更認真投入的人來作為自己的表率。

灌籃大賽就更是慘不忍睹了。連我那自從小時候看到當年的葛瑞芬飛過汽車灌籃後就每次必看灌籃大賽的女兒都忍不住掩住臉說,「這真是太尷尬了,可不可以不要再灌了啊,大概就可以知道今年的灌籃大賽有多麼讓人失望。就連ptt都有人開玩笑的發文說,與其看了無新意的灌籃大賽,NBA乾脆改舉辦假摔比賽好了……。發文及一連串的留言相當幽默,但也證明了灌籃大賽為了舉辦而舉辦、但是又端不出什麼好菜的悲哀。

當一位選手屢灌不進,表面上看起來是為了鼓勵愈挫愈勇而永不放棄的運動家精神,但到場面都已經變得如此尷尬之際,不覺得所謂的娛樂目的反而會因此而冷到不行嗎?這讓我想起之前一位灌籃冠軍奈特羅賓森(Nate Robinson),他可是史上唯一一位三度拿下灌籃大賽冠軍的球員,但他以僅僅175公分的身高拿下首座灌籃冠軍時,還會讓人覺得很勵志,但後來我只記得他在灌籃大賽屢灌不進卻依然拿下冠軍的窘況,他本人可能還是很努力,但只會讓我及一干老球迷覺得灌籃大賽是不是已經沒人參加的唏噓。


本屆的灌籃大賽也是如此。剛被交易到尼克隊的丹尼斯史密斯是賽前的大熱門,或許是因為他當年在選前測試的彈跳測試破紀錄的驚人,也或許是因為他大學時就讀和這次明星賽舉辦地夏洛特在同一州的北卡州大,所以大家幾乎一面倒的看好他。然而,去年參加灌籃大賽時他就鎩羽而歸,今年則更是慘烈的屢灌不進到更是令人尷尬的程度。相較之下,後來奪得灌籃大賽的迪亞洛真的值得我們給他一些掌聲,因為他顯然也知道自己不是最被看好的人選,名不見經傳而在雷霆得不到太多上場時間的他,把握住這次機會而大秀特秀,最後也終於拿到了灌籃冠軍,為自己的NBA生涯更添了一份精彩。

整個明星賽週末看下來,或許最有可看性的反而是三分球大賽吧!


這次的三分球大賽其實得分都很高,第一輪居然拿不到25分的人都無法晉級;其中可能相較之下最不知名的哈瑞斯最後拿下冠軍,假如要歸結他拿下三分球王的主因,在第一輪首位上場的他,調整後愈投愈順、最後一列五顆花球全進的他拿下相當高的25分,把門檻拉高後、我們之後才能看到一場幾乎人人都卯足全力的精彩比賽。進入決賽之後,還是第一個上場的他,不管自己要對決的是神一般的柯瑞、或是前一輪分數比他更高的希爾德,他依然冷靜的一球球投進而拿下26分。在他之後上場的希爾德,很顯然看到這麼高分而節奏大亂(史上三分球冠軍的最高得分也不過是28分),接著只拿下19分;也已經拿過三分球冠軍的柯瑞或許節奏沒有因此被打亂,但時也運也,他就是中間那一列錯失了好幾球,而以2分之差而將三分球大賽冠軍拱手讓人。

頂得住壓力,才能享有榮耀。無論是灌籃大賽或三分球大賽,這或許是讓我看了三天的明星週後唯一的正面收穫。


3. 變與不變?回到文章的一開頭,NBA明星賽的本質其實就是娛樂,但不讓球迷想看到在明星賽出場的羅斯或東契奇,真的會是最好的主意嗎?美國的媒體素質肯定很高,若是在台灣,我們的任何決策或大型活動讓幾家報紙電視占了25%的決定權,那樣的活動只怕會讓我們之中的許多人覺得反胃吧!

不見得改變就是不好,但也不見得凡事維持不變就會基業長青。舉例來說,明星賽的總教練之前一直是由東西兩區戰績最好的球隊總教練來擔任,但在八零年代,時任湖人隊總教練的萊里有多達8次的球隊戰績都在西區領先,但每年都只看到萊里、其他各隊的優秀總教練都沒機會在明星賽得見,好像也會讓人覺得有些了無新意,所以NBA後來就改成明星隊總教練不得連莊,萬一去年的總教練在今年所執教的球隊戰績依然領先,那就改由該區戰績第二的球隊總教練來帶領明星賽。讓更多的總教練有機會在明星賽亮相,也算是另外一種肯定,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參加明星賽這種盛事,而這就是一種好的調整與改變。

也因為如此,我們在西區才會看到金塊隊的總教練馬龍出線,而不是已經不只一次出現的勇士隊總教練柯爾。而在東區,我很高興看到公鹿隊的總教練布登霍澤出現在明星賽。我在之前一篇文章中曾經惋惜的提到,從馬刺的助理教練出身、一手把老鷹打造成東區強權的他,居然因為球隊希望重建而「被分手」。所幸,好教練不怕沒人要,今年的他轉戰公鹿,馬上把向來被認為「有潛力但卻無法揮發實力」的公鹿帶成東區戰績第一的球隊;有些人或許會把這樣的成績只歸功於陣中的明星球員字母哥或密爾頓,但我卻很清楚,一個會讓明星球員和整支球隊好還要更好的總教練,也是無比重要的推手。


在明星賽看到鵜鶘隊的中鋒戴維斯,其實也很有感觸。作為目前NBA第一長人的戴維斯,入選明星賽當然無庸置疑;但最近喊著要球隊把他交易走的戴維斯,在交易大限後卻依然無法如願以償的留在鵜鶘隊,接下來極可能稱傷不出的就不出賽了(到底是球隊堵爛還是他本人堵爛則是另外一回事)。然而,既然名義上已經「受傷」,那明星賽不就該也不能打了嗎?雖然臨時找人來替補這檔子事在明星賽也不是沒有發生過,但最後關頭戴維斯還是出現了;雖然只打了不到5分鐘,但還是意思到了。

我之所以感慨,是因為就在交易截止期限過後、也就在明星賽舉辦前不久,鵜鶘隊的總經理戴普斯就被火掉了,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無法搞定戴維斯、也交易不到老闆想要的其他大物或(及)夠高的選秀權。


因為單一事件而在季中火速被下台的總教練很多,因為單一事件而像這樣在球季中就被斬立決的球隊總管,我印象中還真的蠻少見的。只能說,現在的NBA不但比賽節奏愈來愈快,總教練或專業經理人不合老闆意而被砍掉的速度,也同樣愈來愈快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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