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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7日 星期三

談判和你想的不一樣:我從全球最佳談判學程學到的3D談判

之前為大家分享了我今年6月去參加哈佛談判學程第一週的見聞感想,為了感謝大家對接下來這場【當哈佛遇上一談就贏】講座的熱情支持,所以這篇就讓我來繼續分享第二週的主要心得。

說起【當哈佛遇上一談就贏】這場講座,雖然是一場臨時應大家要求而籌辦出來的活動,但大家的踴躍報名仍然讓我們嚇了一跳,因為報名開放3分多鐘內就額滿了,讓我們不得不臨時增加名額;即使如此,由於場地限制,我們還是讓多數朋友都只能大嘆可惜。對我個人來說,我當然希望能讓愈多朋友得到與國際一流課程同步的新知愈好,但實際上就是難以滿足每一位都能現場聽到的需求,而我自己的時間也確實有限,所以只好藉著部落格文章的分享,設法讓更多朋友也能得以對談判有更多瞭解。不過,這還是一個讓人相當振奮的結果,因為代表就是有那麼多朋友對談判有興趣或有需求,而我將來雖然未必會再舉辦相同主題的公開講座,但我在明年規劃其他【一談就贏】的相關活動時,一定會把大家這次的熱情回應納入考量,設法規劃多一些能讓更多朋友也能參與的公開活動,因為我們目前為止的多數活動都只限已經參加過【一談就贏:實戰談判思維】的成員才能參與,但我們這個課程一班也不過才36人,也就是我們過往的多數活動最多只有不到500人才有參加資格,而且同樣的還不是每位想參加的人都能參加得到,這對可能數以千計的其他朋友來說,形同喪失了一個能夠更瞭解並掌握如何運用談判的機會,而這是我未來應該要在活動規劃上設法調整加強的。

上回提到,我這趟去哈佛的第一週重點在關係,而第二週的重點則是過程,也就是談判該如何進行,以及把握會影響談判進行的種種要素。

第二週課程的指導者有兩位,一位是哈佛談判學程以及哈佛MBA學程的現任主席古漢(Guhan Subramanian),他應該是我兩度來哈佛見到的教授中,最妙語如珠的一位,他上課之生動有趣,足以讓我大嘆自己求學的時候怎麼沒有這樣風趣的教授;別以為他只有幽默足以稱道,他其實也是史上第一位在哈佛法學院及哈佛商學院都拿到終身教職的知名教授,而且他關於公司法的多篇論文都被評為史上最佳的前10名。不僅如此,他自己不但是一間財星500大企業的董事,他所參與諮詢的企業談判金額總值,更驚人的超過1500億美金。可想而知,當他在課堂上信手捻來他所親身參與的企業談判實例時,讓人聽來真的無比過癮。


另一位指導我們的大師拉斯(David Lax),更是古漢自己在現場都推崇備至,古漢甚至還拿著拉斯的著作《3D談判》(3D Negotiation)說:「我真希望自己能寫得出像這樣的一本書」。很多人26歲時可能連博士都還沒拿到,但拉斯在26歲時已經開始在哈佛任教了;在學術界闖出名號後,他轉戰華爾街而主導了許多大型企業的併購案,而他也同時擔任了許多國家級談判的顧問,不僅像英特爾、諾華藥廠、殼牌石油這些全球大型企業都是他的客戶,就連美國、墨西哥、及印尼等政府都要尋求他在談判上的諮詢及協助。


像這樣見過大風大浪的人物,想來一定氣勢萬千吧?其實,這就是很多人對談判高手的錯覺。以拉斯來說,我幾乎沒有在哈佛看過比他更親切且沒有架子的指導教授了,當他開口對你說話時,就像鄰家一個和善的伯伯一樣,即使他口中的談判過程有多麼充滿驚滔駭浪,你都會覺得他只不過是在和你話家常。說老實話,和他幾次私下閒聊之後,我真的覺得有些自慚形穢,因為直到現在,我還是經常太過稜角外露,不時會引起對手不必要的對抗;真的得要做到像拉斯這樣,大隱隱於市的將自己的銳氣化為無形,才能到達大師的境界。

不管是古漢或是拉斯,其實上網一查,都可以用他們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查到他們的個人身價。而以那個數字來說,在學校執教對他們兩位都不會有財務上的必需理由,而他們之所以還來講課,相信是基於一股對談判的畢生熱愛;尤其是拉斯,他當初一開始教的主題就是談判,而他事業有成之後,回校園教的還是談判。即使是現在,他大可以把時間花在提供鉅型企業的收費諮詢上,而那麼多年來他也只不過寫過兩本書,意思是他真的願意把時間花在調教更多學生身上,而不只是賺更多的錢或出更多的書來博取名聲而已。我自己也經常對大家說,對我個人來說,講師這一行絕不是能讓我賺更多錢、或更容易出名的生涯選擇,但我還是義無反顧地從事了這樣的工作。我可以從少數人的眼中看出他們的疑惑,因為他們會覺得:怎麼可能有人會放著大好賺錢的機會不賺?這一定都是講講而已。其實像我這樣、甚至比我更醉心於單純教學的人在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不要認為人人都一定是利之所趨就能拿就拿了。

的確有些人把教學當成一門生意或一個事業,但也同時有人真的把教學當作一個志向和一個奉獻的目標。賺錢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對,不只是我,我相信古漢、拉斯、以及前一篇提到的派頓肯定都有讓自己獲取收入的來源,但我們並不會只以讓自己極大化自己在金錢上的收益為目標,因為我們知道人生還有很多其他重要的選項。同時,你也不會聽到古漢或拉斯講一大堆人生的大道理,又或者是去吹噓自己做了多少好事、所以自己真是個好人;他們很清楚的知道,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價值觀,而所謂的尊重,就是我們要能接受別人可能會有和自己並不相同的價值觀。假如真是如此,那我們又為什麼要天天跟大家高談闊論自己的價值觀有多麼高尚呢?我之所以專程把這點寫出來,是因為當我剛來當個講師時,就遇過有人對我說:我應該要在客戶前講出一番多麼熱愛教學的大道理,然後才能贏得對方的尊敬。我聽了之後其實很不以為然,因為生意就是生意,你不應該因為尊敬我或喜歡我再來買單,你只需要知道我可以為你做些什麼就夠了;而以那些企業客戶的需求來說,我的談判能力就是夠好,我的談判課程也就是比其他的談判課程來得實用。這番話不是我現在才說的,你假如翻看我早期的部落格文章,會發現我自始至終其實都一直這樣說:我不會去評斷你的目的或價值觀的對錯,我只會告訴你如何達成你的談判目的。當有些人認為我講得太直白而煞風景時,我其實很高興自己能來哈佛看看市面,因為當我看到國內許多講師對自己的形象包裝時,我真的不是很喜歡自己也成為那樣一號人物,而我很慶幸這個世界上其實還有很多和我的作風比較相近的人。

另一點在國內的教學環境可能比較不習慣的是,我兩度來哈佛其實都觀察到一樣的現象:若以投影片的設計來說,你若看到哈佛這群學者教授或業界大師的投影片,你可能會嗤之以鼻,因為台灣隨便一個大學生恐怕都能把投影片設計得比他們好吧!然而,怎麼把投影片變得更好看易讀,顯然不是他們之中任一個人的重點。我不禁反思,反觀國內,為什麼我們每個人都企圖要把投影片做得那麼精彩生動呢?當然,萬一同時有好的內容加上好的視覺呈現,那當然是如虎添翼,但假如講者的內容還有很多值得精進之處,他不是應該把時間花在自己的內容、而非投影片上嗎?

我講的其實還不只Powerpoint這種工具,因為我另外也看到國內很多人會畫一大堆圖,來顯示自己很有「架構」或很有「系統化思維」,但不只我這次來哈佛,我之前從記者到進入企業界擔任管理職後,見的多得是各個領域的大師或全球等級企業的CEO,我不覺得有人會畫那麼多看似精美且層次分明的圖來表示他思考很有架構啊,唯一會這樣做的人,大概只有麥肯錫或BCG那些企管顧問公司的人吧。而以上面提到的古漢來說,他在任教之前,其實也待過麥肯錫,但我也沒看到他自己上課的投影片或他自己的著作中有多麼了不起的圖像化架構啊!


不要誤會我的意思,圖像化思考的確是個有用的工具,但不要以為只要有化為圖像的示意圖就真的是一個有清楚架構而值得學習的東西了。或許這句話不中聽,但我覺得我們有許多人在學習上太過依賴了,他們依賴像我這樣的講師要講的讓他們聽得懂、萬一聽不懂就代表我們是個爛講師;其實,假如你真的要跟上世界級的水準,那些世界級的大師或CEO當然本身有很清楚的架構,但其實是坐在台下的你,必須要付出努力去瞭解台上那些的人的思考脈絡及架構,而不是他們必須要反過來讓你瞭解他們的思考脈絡及架構何在。作為一個講師,我必須很誠心地說,當我們很努力的在把課程發展成一個讓聽眾更容易吸收的同時,這種方法也許無法培養出第一流的世界級人才。

再拿現在許多講師都很強調的教學技巧來說吧,我自己都常跟大家說,我的教學技巧很一般;但我的「一般」指的是什麼呢?我指的是和我自己的談判技巧相比,我的教學技巧還蠻一般的,但與其他人的教學技巧相比,萬一我無法達到比多數人好的程度,我想我就自己再回家苦練三年之後再出道好了,哪敢出來丟臉現世?至於很多自詡於自己很「專業」的人對課程設計的指教,我只能說,很多事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我跟你對於人才培訓的這件事根本觀念不一樣,而我也非常相信,講到商務談判或企業經營這件事,我的成功經驗應該比許多人都多得多,所以閣下可以去選擇一個跟你的觀念比較相近的老師,但是請不要要求我來調整我的課程設計。

就以我這次在哈佛的第二週來說吧,其實我們上課時的多數時間用到的教學法只有兩種:一種是講述法,另一種就是case study。這要是放在台灣的企業內訓,早就被管顧或企業的承辦人打槍了吧!搞不好講師還會被封上「怎麼那麼不會教」的評論。可是你知道嗎?坐在台下的人多的是一家公司的營運長、財務長、或一整個海外地區的總經理,我們之中有任何人會抱怨這樣的教學方法不夠先進、或不夠多采多姿嗎?顯然不會。我不敢對各個不同主題的課程妄加評論,因為畢竟術業有專攻;但以我最擅長的談判來說吧!當前面提到的培訓承辦人真的去找那些觀念與他相符的老師時,請問貴公司受訓的同仁之後談判的成功率有具體提升嗎?假如沒有,請問問題出在哪裡呢?是那位老師說學逗唱的還不夠賣力,還是你們以為自己懂得一些談判名詞、但卻根本不懂談判?當我把即將舉辦的【當哈佛遇上一談就贏】講座,在海報特別標上了一句「談判和你想的不一樣」時,我舉辦這次活動的目的其實很清楚:你或許覺得自己學過談判、甚至自己現在也經常需要和人談判,但談判真的有許多地方和你想像的不一樣,但我其實一直弄不懂,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對談判有著如此偏差的觀念,而我希望能藉由這次講座來提供一些更與世界主流同步的看法





讓我在本篇先介紹一些拉斯的3D談判架構好了,因為相較第一週《哈佛這樣教談判力》共同作者派頓提到的談判七元素(7 elements)來說,沒有中文版的3D談判可能會讓國內多數人都不那麼熟悉。

我在自己執教的所有談判課程中,都會向大家強調:弄清楚你的談判目的是最重要的一件事。那麼,就拉斯主張的3D談判來說,他的目標或目的又是什麼呢?他一開始就清楚定義出以下3點:

1. 創造極大化的價值

2. 提出完整的分配主張

3. 針對長期利益考量

光是這3點、以及這之間的順序,大概就可以知道一般的談判者經常出錯的原因何在了。許多人一提到談判,大概總直覺連想到議價,就想很多人嘴巴上講著要「好好溝通」,其實心裡想的全都是要別人「接受他的意見」

因此,我常常跟許多人說,談判當然可以應用在銷售或溝通上,但假如你這樣做骨子裡的目的其實只有議價說服這兩件事,你反而不會拿到最後的價格,你也不會如願地讓所有人都願意配合你,因為真正好的談判者不但在觀念上就是跟你不一樣,就連根據這些觀念而延伸應用的談判技巧都跟你大大不同。

以我這趟重回哈佛為例吧,我不但又在其中許多項演練中拿下旁人難以企及的佳績,而且其中一項甚至再度破表了。從學術到實務界,我寫下的紀錄難以計數,其實真的是因為我有什麼不傳之秘的曠世技巧嗎?其實只是因為我能徹底相信且實踐這些觀念,而很多人總只因為自己做不到,所以就故作姿態的把創造價值之類的主張變成順口溜而已,但他卻連花更多時間去達成一個讓雙方有機會創造更大價值的交易都懶。

光講我經常也聽到的「讓利」這個詞吧,許多人常自以為世故的對我說,萬一我方一點都不讓利,對方一定是不會同意的,所以就找出自己最大的讓利空間並讓給對方吧!

這句話大概只對了一半,那就是談判雙方應該都不是傻子,你希望對方單純的只為了達成你的利益而就無條件的退讓,大概只會緣木求魚;然而,重點其實不是要不要讓利,而是你該怎麼操作讓利,才能讓雙方都能同意成交,而這就是我和哈佛為什麼都一再強調過程的重要。

而進一步來說,萬一你能創造出更大的價值,你真的需要在乎如何在現有的基準點上讓利嗎?你只要讓對方獲得更大的價值就行,而這個價值不見得是你自己一定要一毛不賺才能達成的。

該如何極大化價值呢?拉斯的3D談判重點就是你該同時從3個面向來考量,而不要只淪為單一面向的思考。

首先,他希望所有談判者在上談判桌之前,都要先思考這場談判的架構(Setup,也就是仔細分析這場談判該怎麼談。之前提到的哈佛談判七元素,包含利益關係人及彼此間的利益及替代方案等,也都可以大量運用在這個面向及環節中;比較不同的一點在於,拉斯會在這同時思考談判的範疇(scope)和進行流程process)。以我們進行的其中一項演練來說,光是同一場談判該分成三回合還是四回合、每個回合該跟哪些不同的人談、跟每個不同的人談時又該談哪些不同的主題,就會造成成果有決定性的差異。但在許多一般人的談判中,往往就「時到時擔當」的先談談看再說,總拿對方反正也不會照自己設想的談法來談當作藉口(正確答案應該是:所以我方應該設計不同的談法來因應對方接受與否的不同可能),輕忽架構、也輕忽過程的結果,往往就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第二個面向則是協議的設計(Deal Design。假如是銷售,我們經常會要賣方「端得出牛肉」;但假如把這樣的做法應用在談判上,其實你還是過於重視及依賴談判的本質。與其說「端得出牛肉」,在談判時我們通常會著力於端出一個「讓對方比較願意吞下去」的方案。更直白點說,即使我們的實質offer一模一樣,但怎麼樣把這樣的一個協議包裝或重新框架成另一個形式,就能影響對方接受的可能性。

就拿最近的NBA自由球員市場來說,同樣是一份四年總價1億美元的合約,但球隊願不願意加入合約年限中間有球員選項(簡單說,球員可以選擇不執行這份合約而再度成為可跟別隊簽約的自由球員),就會影響那個球員願不願意簽下這份合約;再者,同樣是球員選項,這個選項要放在第二年還是第三年?也是談判協議時可以討論的一個標的。當然,另一個基本談判原則是「交換優於接受」,所以球隊若願意給予球員這個對他來說是項利多的球員選項,球隊當然可以依此來要求球員接受一份平均年薪較低的合約;就算平均年薪一毛都不能少,在球隊每年有不同的薪資上限壓力的情況下,是不是可以安排成總額相同、但每年年薪階梯式逐年向下降低的合約,也是一種在協議設計上的可行作法。

雖然寫在1D、但其實在此是最後一個面向的就是戰術(Tactics。這裡指的戰術,其實就是你在談判桌上面對對手時所會運用的招數。從我來當講師的第一天,每當我去任何一家知名企業講授談判課程時,我總會很大方的對大家說:即使我的【一談就贏】現在無庸置疑的就是國內最熱門的談判課程,但在我剛來當個講師時,幾乎沒什麼企業會找我去教談判,但同時找我去教銷售的企業卻超過談判邀約的五倍。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不少企業內訓的承辦人會老實的對我說,別的談判講師在課程大綱滿滿的都是琳瑯滿目的各式談判戰術及談判技巧,很少人像我一樣,會花那麼多時間去講談判前該如何準備、談判後又該如何管理的。那時我還沒有去美國參加過哈佛談判學程,但多年的成功談判實務經驗告訴我,這樣著重於戰術或技巧(更不要說話術了)的談判是完全本末倒置的;之後,我在20162019兩度前往哈佛,跟全世界的大師以及實務經驗一流的談判高手切磋驗證,我再次向國內所有具備談判需求的企業強調,包括本文提到的拉斯在內,都會直接告訴你:過於重視談判戰術,下場就是陷入無限比價而又會被不斷殺價的迴圈,正如許多國內知名企業現在正面臨的一樣,而且過去二、三十年似乎都沒有什麼改變。

真要談戰術,拉斯提出的兩大重點或許也很值得大家參考:(1) 最大的焦點是people)、(2) 重點在於問題解決problem-solving),而不是你拿到了什麼,又或者被對方拿去了什麼。就以拉斯著作中的這張圖為例,當一家企業客戶委託一家生技公司去進行研發時,瞭解雙方組織中不同單位個人間的訊息傳遞和決策關係,就是一項比談判桌上唇槍舌戰更重要的工作。假如你上過我的企業內訓版的談判課程,你大概對這樣的說法也不陌生,但那是我在首度去哈佛之前就已經放在自己課程中的內容,而不是每個人都只得親自前去哈佛才能學得到的高深學問。


3D談判以及其他這趟哈佛行所學的內容,真的很值得再深入與大家分析並分享,而我很期待在9/1那場的分享會上,能與數百位朋友一起探討並解析如何運用世界一流的談判思維,來讓我們的工作及生活更好。

兩趟哈佛行下來,我很確認的一點是:我自己設計並執教的【一談就贏】課程,真的能與世界第一流的談判課程接軌。就以我今年才去上過的這兩週而言,我甚至可以很有自信的說,萬一你順利的從我們的思維班上到我們的高階班,應該不會有任何我在這趟哈佛行所聽到的觀點或作法會讓你感到陌生。

我們這趟在哈佛的兩週都分別有個六人對戰的演練,而對哈佛來說,那可能已經是最複雜的演練了;然而,我不嫌害臊的對各位說,我自己在近兩年前發展出來的一項演練,其實已經可以達到多對多的動態談判模擬了,而我之後也把相同的概念及元素應用在我們的不同課程中,但即使哈佛這次的六人對戰只怕在動態演練上還不見得能達到我們課程的效果。為此,我深感自豪。

最後想與大家分享一個學習的觀念,因為那也是我之所以會在這趟回來後籌辦一個分享活動的原因。

當我們在第一週的活動結束時,他們問我們這些參加者,之後該如何極大化這次的學習成效?有半數以上的參加者說,他們會設法把這次的感想寫下來,而且不只是筆記要點而已,而真的是經過轉化的一篇心得;不只如此,他們會在各自的公司中將這些所學與大家分享,因為藉由這些分享,能夠讓自己有個收斂整理的功夫,也可以藉由這個機會,讓自己把自己或許還不那麼懂的地方搞懂,而現場的哈佛教授及人員也都很認同這種做法。

我聽了之後,其實感覺很溫暖,因為不用等到我此刻在哈佛聽到這件事,我其實從【一談就贏】一開始成立時就這樣做了,我們會持續不斷的鼓勵每位參加的朋友發表心得,不只要寫下來,而且要勇敢地與大家分享。

包括上課進修及自行閱讀,除了輸入之外,另一個能讓你極大化學習效果的方式就是輸出。假如只有輸入而不輸出,你等於是自己讓自己的學習效果打了折扣。

也正因為如此,我才會寫下這一篇又一篇的部落格,更會舉辦那場其實根本賺不了什麼錢的講座,因為我要用親身實踐來向大家證明,即使是在談判上已經有相當造詣的我,也要懂得輸出,否則只怕去了哈佛也學不到什麼東西了。

即使你有興趣學習主題的跟談判完全無關,還是希望每位朋友在輸入之餘也能不忘輸出,因為那才會讓你的學習更有成效、也更有意義。

 

 
參考連結:【一談就贏:實戰談判思維】15班報名預告

延伸閱讀之一:經營談判關係的實用秘訣──從《哈佛這樣教談判力》,到再度參加哈佛談判學程的感想

延伸閱讀之二:《好好說話,擁抱高情商》,談判、銷售、溝通、領導都需要的6大核心能力,讓你能夠創造無限可能!

延伸閱讀之三:全球等級的談判高手也會犯下的基本錯誤──我在哈佛親身體驗的談判避雷法則

延伸閱讀之四:觀摩有理,但成長需要具備不斷超越自己的要求


 

 

 

2018年9月4日 星期二

為什麼談判對手總是說No?由《蟻人與黃蜂女》(Ant-Man and the Wasp)來看談判的CIA判讀法則

有些朋友跟我說,每次當我寫觀影心得時,他們總是擔心爆雷而會等到看完電影再來看那一篇;還有些朋友跟我說,他們會等到看完我的心得後,再決定要不要去看那部片子。每次聽到這種說法,我總覺得很無辜,因為我通常要講的不是那部電影的劇情如何發展,而是希望藉著那部電影的內容延伸出一些關於談判、溝通、甚或是企業管理相關議題的觀點;另外,這個部落格也沒有掃雷功能,我並不只是光挑值得一看的片子才寫(否則就不會出現《蝙蝠俠對超人》《正義聯盟》的心得了),所以大家也不見得非得把這些心得當作觀影指南。

因此,今天這篇來寫《蟻人與黃蜂女》,應該就不會造成上述兩大問題了。畢竟,這部漫威繼《復仇者聯盟:無限之戰》後最新的超級英雄電影,其實在7月中就已經上映了,但由於當時我人不在台灣,所以我隔了將近一個月才看到這部片子;接著又因為許多事情要忙而無暇把這篇寫出來,於是各位看到這篇文章時已經9月了。既然片子已經下檔,那就應該不用再擔心是否爆雷、也不用再考慮要不要進電影院捧場了。


整體來說,我還蠻喜歡這部漫威系列的電影。不僅因為它在第一集的《蟻人》面對換掉一位優秀導演的風波之後,依然承繼了第一集的幽默調性、而風格一致的為觀眾創造了不少具有娛樂性的看點,而且它在其中鋪陳的不少夫妻/ 父女/ 母女情感,比起第一集或許多其它超級英雄電影有過之而無不及。

由於新一代蟻人史考特在前一集中順利由量子領域中脫身而返回現實世界,發明蟻人裝的科學家漢克皮姆與他的女兒荷普,開始懷疑漢克的太太珍妮特會不會多年來依然還在量子領域中存活,因此設法要進入量子領域中尋找珍妮特,並且設法把她搭救出來。

初代的黃蜂女珍妮特,這回找來昔日的美女紅星蜜雪兒菲佛主演。當她之前願意為了任務犧牲自己,卻讓自己在生活中和工作上的親密搭檔漢克陷入無盡的悔恨,也讓失去母親的荷普連真實原因都不知道的始終哀傷不已。失去心愛的人本來就是件令人痛苦的事,沒有機會向心愛的人好好告別,則讓這樣的痛苦更擴大成無止盡的悲痛。


《蟻人與黃蜂女》雖然是部充滿輕鬆和幽默劇情的電影,但其中包含的情感卻相當濃烈,而且彼此間可以相互呼應。這部電影的成功之處之一,就是反派塑造的相當成功。以幽靈艾娃來說,還是小女孩的她不僅必須承受在眼前看著父母因實驗失敗而喪生的悲劇,她自己也在當場被實驗波及,變成一個可以隱形而又穿越物體的特異體質,但代價就是她會承受極大的痛苦;非但如此,她不但因此變成實驗對象,長大之後還被政府訓練成特務殺手,面對一段自己並不想要的人生,幽靈對這個世界的怨恨可想而知,也難怪她會極端的想要用搶奪的手段來把握任何一點讓自己復原並活下去的機會。

我對幽靈艾娃這個角色有著無限的同情,但畢竟這是一個以談判為主軸的部落格,就這一段的劇情設定來說,其實可以揭露一個很核心的問題:為什麼你的談判對手不願意接受你的提議?


幽靈艾娃在知道漢可皮姆一行人打算進入量子領域救出珍妮特時,她認為珍妮特在量子領域待了那麼多年,體內所蓄積的能量足以用來穩定幽靈快要讓自己分裂了的體質。由於劇情的設定,由蟻人這方的主角角度來說,看起來不顧珍妮特生命安危、用盡強取豪奪手段的幽靈無疑的就是不折不扣的反派;但就幽靈來說,你能怪她只想拯救自己的生命嗎?加上她向來把漢克皮姆視為害死父親的罪魁禍首,她的極端行為也就其來有自了。不過,正如劇情後來的發展,從量子領域出來的珍妮特不僅蓄積了那些能量,並且也學會如何運用那股神奇力量,於是她能頻藉著自主意識而將幽靈所需要的能量傳輸給她,並且讓她足以穩定下來。

既然最後可以達成一個兩全其美的結果,那為什麼一開始的兩方會直接陷入對立,而不是「談」出一個兩全其美的作法呢?我指的還不只是這部電影,而是許多真實世界中的談判,雙方似乎從一開始就爾虞我詐並針鋒相對起來了,那他們為什麼不能好好談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呢?這不只是一句感嘆而已,而是要先能了解形成這種狀況的原因,然後才能對症下藥的解決。


為何對方會拒絕跟我們合作?甚至拒絕一個對對方有利的方案?這就要從下列的CIA法則來談:

1. 能力(Capability。很多時候,我們會在談判時不斷加大對方從我方提案可能得到的利益或好處,以為自己在增加對對方的誘因,結果發現徒勞無功。然後我方以為這樣的提案讓對方看不上眼,於是再加碼提出更多的好處,以為讓對方點頭的唯一因素就是好處夠多,結果雙方始終連話都談不上。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問題?因為對方可能很想拿到我方給的那些好處,但卻吞不下口;換言之,他們沒有答應我們要求的能力

就好像你若想要申請某家銀行限量邀請才有的頂級信用卡,但對方跟你說,那只有財富管理的VIP客戶才有;當你反問對方,VIP客戶的門檻是多少時,銀行理專彬彬有禮的對你說,只要開個300萬美金的定存就行了。這時的你開始直冒冷汗,因為那已經不是自己到底有沒有那麼想辦那張信用卡的問題了,而是自己根本拿不出300萬美金啊!這時即使理專不斷的再跟你推薦擁有那張信用卡的尊貴感和實質回饋,你卻只有心動而不能馬上行動,最後只能徒呼負負。

又或者,有家公司侵害你的肖像權而被你抓到,你向對方抗議之後,對方願意拿出10萬來和解,但你卻堅持要100萬,雙方於是談的不歡而散。當然,你可以上法院舉證提告,但你即使勝訴,法官真的就會判你100嗎?訴訟因而產生的時間及其他成本,又是你願意負擔的嗎?到頭來,根本的問題可能還不是侵權的那家公司賭你就是不會去提告,而是它們的現金流出了問題,就是拿不出那100萬來。

因此,不要去要對方拿不出來的東西(除非你是戰略性的故意去要一項對方拿不出來的東西,藉以迫使對方給出另一項你真正想要的東西),又或者是在判斷出正確的信號之後,把談判轉為去要求另一項對方可以配合的方式,諸如分期償還那100萬、又或者是以該公司現有的產品或服務來折抵100萬中的50萬,才能談出一個雙方都願意接受的結果來。

在我自己早期的企業內訓版談判課程中,其實也有針對幾個不同維度來探討談判的不同要求標的或出價。其中兩個維度的組合,分別就是「對方想要的程度」以及「對方接受的可能性」。當你的提案雖然可以讓對方無痛接受,但對方卻對你提出的方案能帶來的好處興趣缺缺,那就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意思是你要順便送給他的話,他還是會拿,但若你希望對方會只因為這個雞肋就點頭同意你要的條件,門都沒有。

但是,這還不是最糟的處境。假如你提出的方案能讓對方獲得一個他想要極的莫大好處,但你附帶的條件卻是對方無論如何都做不到的,可別以為在談判中吊對方胃口是個好事,因為很快你就會發現自己的提案反而成為了自己或雙方的燙手山芋,接下來想要拋都拋不掉,反而會將談判逼近一個始料未及的逆境。


回頭來看看《蟻人與黃蜂女》中的幽靈,一則皮姆博士那一方根本也沒想要談,雙方一直在比誰搶到誰贏;再則,即使皮姆博士主動提出他可以幫幽靈想出其他的方法,但那個提議在當時也只是張空頭支票,而幽靈其實並沒有能力去同意雙方和談的主張 ── 萬一她同意了,等於把自己的性命託付在一個沒有任何保證的承諾上,假如皮姆博士毀約,又或者他想幫忙卻有心無力的研究失敗,幽靈付出的代價就會是自己的生命。所以,當談判對手說「無法」同意時,到底指的是他單純「不想」同意,又或是他根本「沒有能力」同意,這是想要達成協議的我方必須明辨的。


2. 意圖(Intention。「無法」同意的確有時只是單純因為對方「不想」同意,但又為什麼對方不想同意我方的提案、甚至就連討論都不想討論呢?很可能是因為對方的原始意圖即非如此。

姑且不論這樣的意圖對或不對,但在有些離婚協議中,無緣的夫妻雙方並非想要快刀斬亂麻地把財產分一分,而是雙方對彼此都有許多怨懟,非得藉談離婚這個過程出一口惡氣不可。這時,即使當其中一方願意把財產都給另一方,對方可能會說,「誰要你的臭錢!有本事就除了現在的房子和存款之外,再拿5000萬出來!」後者關心的不是你到底付不付得出這5000萬,而是你會不會因為這樣無理的要求而抓狂,因為他的意圖就是要你愈抓狂、他就愈開心。

這時,你可能會低聲下氣地說,「不要這樣,不為了我們兩個想,也為了我們兩個的小孩想一想。」你說的時候可能臉頰還滑下一行清淚,但對方這時卻更殺紅了眼:「小孩?我就是要讓小孩知道,這輩子他們都沒有機會再叫你一聲爸爸!」

當對方的意圖就是讓你痛苦挫折而不開心,你很難靠著讓對方獲得更多好處來化解這個僵局。

以《蟻人與黃蜂女》中的幽靈來說,萬一她的原始意圖是不計一切的讓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續下去,那麼只要讓她知道她原先的計畫會受到重重阻礙,但是換條路走反而能夠達到她的原始目的,那這場談判未必沒有可以談下去的機會;但是,萬一她的原始意圖就是要向害死她父母的皮姆博士復仇,也就是皮姆一家愈妻離子散、愈能達到她的目的,那用談的就無法解決這個問題。

還有另一種情況,是你會發現談判對手的意圖不是那麼容易被分析出來,這時很可能是因為你的談判對手根本沒有想那麼多、又或者是他已經轉變為非理性的談判者,這時,推斷他的意圖(Intention將會變得很困難並容易失真,於是你就該開始考量他的意向或偏好(Inclinations,等於是CIA判讀法則的轉向運用,但中間的I還是不變的。至於如何抓住對方的意向或偏好?真要把這點講的完整,起碼又是另外一篇肯定篇幅不短的文章了;這裡先簡單指出三個方向 (1) 了解更多對手過往的背景資訊,尤其側重非外顯因素;(2) 用測試型問題檢驗對方的回應,但要隨時備妥衝突發生的應變方案;(3) 對非談判老手來說建議這樣做,但在實務談判中,真的還是有可能根本也不考慮對手的意向和偏好了,就直接採用非理性談判的手法去對付他。但再次強調,非理性談判也有一定的章法和進行方式,並不是叫你用非理性去對應非理性,千萬不要誤會。


3. 態度(Attitude。談判的重點是,而我們對談判對手的態度,當然會影響我們談或不談的決定。

至於態度和前一項的意圖或偏好有什麼不同?一般來說,會影響你對談判對手的態度有下列三項主要因素:

(1) 環境等外部因素。假定一般的輿論和諸如媒體最近的新聞不支持一種看法,而你的談判對手居然保持著那種看法,你就會希望與這種對手敬而遠之,甚至談都不談。

舉例來說,當姚文智抱貓惹出爭議時,當身為貓奴的你遇到另一個因為妻子懷孕而就把貓送養的談判對手時,即使你們要談的事根本與貓毫無關係,但你可能就會對這個對手抱持著負面的態度,甚至可能碰到瓶頸就不再談下去了。

另一種例子則是你根本是那個事件中的當事人,就好像當大巨蛋風波不斷時,你假如要在某一場談判中遭遇遠雄建設,即使對方提出了一個看似合理的條件,你都會希望對方提出更多的保證、甚至要求對方提出更高的價碼,而這些都是來自於你對它的不同態度。

當然,外部因素不只包含輿論,例如你家附近若最近蟑螂橫行,而你主觀認為這都是附近的小吃店家造成的問題;這時若其中一家小吃店來跟你商量能否承租你家的外牆當廣告,只怕你價碼都不聽的就會把對方轟出去,而這就是一種環境因素所影響的態度。

那麼,假如真有這種因為態度所造成的談判障礙,該如何繼續談下去呢?既然知道對方無論如何都會對你或你所代表的角色抱持著不利談判的負面態度,找個談判代理人出來幫你談,或許就能將摩擦的可能降低。

(2) 局勢和時機。當談判陷入困境時,你面對對手的態度肯定會受到很大的影響,你可能會覺得對方的咄咄逼人讓你難以招架,又或者會覺得對方一直噓寒問暖的讓你不好意思硬起來講出自己的要求。然而,也正是因為如此,你的談判對手才會不斷的出招,為的就是建立一個對他有利的局勢,也是為了影響你的態度。

另外,很多時候明明條件都是一樣的,但當時機不相同時,一個人對同樣一件事的態度就會不相同。

舉例來說,你手頭上可能有的都是1000萬,而你想買的也同樣是一間1500萬的房子,但當景氣一片大好時,你的想法與決定可能就跟景氣長黑時的想法不一樣。這不是經濟學的課程,所以沒有什麼絕對的對與錯;加上每個人面對不同處境的態度也不盡相同,但對某些人來說,雖然帳面上的條件看起來一模一樣,但當景氣不佳而百業蕭條時,或許是因為擔心自己的工作或許也有不保的一天,所以就在購屋這件事上趨於保守的而不願意花掉那1000萬。但就同樣的狀況來說,我也真的有朋友反向思考,認為當大家都不想買房時,可以向屋主議價的空間反而變大,於是就更積極的去買下了那間心儀的房子。後者的風險承受能力未必比前者來得高,但兩者之間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同樣的,當你是他的談判對手時,由於對方的態度不同,你的成交機會與整個進行的步調也會隨之不同。

那麼,該怎麼面對對手刻意營造的局勢、或單純只是當下因為時機所造成的困境?

能解讀對手的動作和背後的原因當然最好,但假如你沒有能力可以正確的解讀,試著讓自己聚焦在最重要的問題上,而把對方的每一個動作都暫時當成是演戲,盡可能不要受到干擾。

面對時機的基本作法也是如此,試著讓自己看清楚最核心的問題;另外,談判不是投資,最正確的時機或許重要,但當你無從判斷時,或許該讓自己定下心來,試著等待下一個對自己有利的時機,而不要因為對方的態度和時機的影響而被逼迫成局。

(3) 其他關係人。這大概是所有因素中最常見的一點:你原本對眼前的談判對手態度是中性的,並無好感、也無壞感;但當你周遭的一個朋友、一位師長、或只不過是一年見不到一次面的親戚說了一句評語,就算不會讓你對那個談判對手的態度全盤改觀,也會讓你開始因為懷疑而修正了自己原先的態度。

在《蟻人與黃蜂女》中,這一點影響也尤為明顯。幽靈艾娃之所以認為不顧珍妮特死活而從她身上擷取能量是唯一的路,是因為那是養育她長大的比爾福斯特告訴她的;但比爾是否確認自己提出的方案一定能奏效?又或者,那是不是唯一的解決途徑?艾娃選擇了只應該相信比爾而沒有細想。到了後來,由黑人男星勞倫斯費許朋的比爾猶豫之餘也親口承認說,其實他自己也不能百分之百確定這樣做一定有效時,艾娃的態度卻已經根深蒂固了,加上時間也不允許她做出太多思考了,於是才會一步錯、步步錯的繼續錯下去。


另一點對艾娃的態度影響甚鉅的是,比爾福斯特和漢克皮姆原本就是實驗室的研究夥伴,但雙方水火不容,比爾對漢克始終不能諒解,而這樣的態度自然也影響了艾娃,而艾娃對父母實驗的事實認知也來自於比爾,這更加深了她對漢克皮姆的仇恨和不信任,而在這種不信任的關係下,當然原本一樁能談出解決之道的談判也就不可能進行下去,雙方變成只有相互拼鬥一條路可走。

所以,談判為什麼重要?因為很多事情若都談不下去的話,利益衝突的雙方最後只有你爭我奪一途,最後可能只會帶給對方傷害,即使傷害對方並非自己的原始意圖。萬一大家更懂得如何用談判解決問題,很多不必要的鬥爭和衝突根本從一開始就無須存在。然而,很多人卻反過來把談判當作一種你爭我奪或爭權奪利的工具,萬一一個不瞭解談判真義的人、卻也能藉著談判來傷害別人,我們只能坐以待斃嗎?當然不是。我們必須要讓自己更了解談判、也更懂得運用談判,然後才能捍衛自己的權益和自己所相信的真理。


最後有兩點,和前面提到的CIA判讀法則無涉,但由於是我在看《蟻人與黃蜂女》這部片子時、給我的感觸很深,所以即使今天這篇的篇幅已經很長,我還是希望把這兩點寫下來分享給大家。

漢克皮姆絕對是個天才,但為什麼幾乎所有人都恨他入骨,尤其親近他的工作夥伴幾乎沒一個喜歡他?

就我們之前提過的貝爾賓團隊角色來說,他一個人擔負太多角色了;他既是劃時代科技的發明人、也是最早穿上蟻人裝去執行任務的人、也必須要管理一整個研發團隊、同時又要和神盾局的其他人周旋,簡單說,他必須要身兼創新者、專家、執行者、完成者、和協調者,搞不好不時還得兼任監察員的角色。身兼多重角色的情況下,加上他自己未必有扮演好每一種角色的能力,他就變得更不容易相信別人,永遠覺得別人做得不夠好,也讓自己愈來愈自視甚高;這幾種情緒和想法相互循環之下,不但讓自己變得不可一世而再也看不見自己的盲點,也會因為總把過錯歸罪於自己以外的人,造成周遭的人都分崩離析。


試想,等到他親手挑選的二代蟻人史考特出現之後,雖然史考特不斷出包而不是那麼可靠,但當皮姆博士交棒給他和自己的女兒、也就是二代黃蜂女荷普,而他自己可以專心只做個背後的研發智囊,是不是他就變得比較不是那麼不容易相處、也比較不會那麼沒人性?

不要把所有的責任都扛在自己肩上,試著把一些角色交給別人來扮演,不只自己的心境會完全不一樣,對整個團隊的氛圍也只會是一件好事。


在這篇文章的一開頭,提到的父女之間的親情。《蟻人與黃蜂女》中最讓我有感的一幕,是史考特的可愛女兒凱西對著爸爸說,「我覺得你應該有個搭檔。」史考特以為女兒只的是他也心有所屬的荷普,但後來發現女兒指的是她自己,意思是她想要成為她爸爸的搭檔,好讓爸爸不會失敗受傷。

作為一個女兒的爸爸,看到這段我感到好窩心,因為我自己的女兒也從小就喜歡跟著我四處跑,就連我要去工作也不例外。在她還很小的時候,我那時在一家連鎖餐飲服務,許多週末我都得去參加新門市的開幕。她總好奇的想要跟我去,試著在不打擾現場工作的情況下,看著我工作的身影。當我在和其他的同仁忙進忙出時,她既不能進入後場、也幫不上什麼忙,於是她自己決定站在結帳櫃檯旁,當我們的門市同仁幫客人結完帳時,她就跟著鞠躬對客人說,「謝謝光臨!」

現在,我是個講師。當我在許多個週末要去上公開班的課程時,只要她有時間,她總會主動希望跟著我出門。老實說,她對我的講課內容未必有興趣,但她總希望能多少幫我一點忙,即使只是讓我少走一點路或少搬一些東西,她都覺得甘之如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