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待轉大富翁」到底行不行?想要讓小蝦米也能鬥倒大鯨魚,你該知道的問題解決六部曲

之前看到一則新聞,許多機車族不滿強制兩段式左轉的規定,在多個時間地點發起「待轉大富翁」的活動,也就是號召一群機車族在同一個十字路口不斷進行兩段式左轉,藉由現場造成的交通壅塞,來凸顯兩段式左轉這個規定的不合理之處。

不管這樣的活動是否在許多人眼中是否合理或有沒有創意,當阻礙交通成為一個事實時,警方就會被迫前來取締,否則又會被嫌說執法不力。

於是,在其中一次「待轉大富翁」的活動現場,超過30名警力出動開單告發取締,現場有位騎士不服,於是遭到警方壓制,之後也被當事人批評是執法過當。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首先想到的不是「待轉大富翁」這種活動到底合不合宜;我未必支持他們對於兩段式左轉的主張,但我卻認為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的確,換了是我因為前面有人在用示威抗議的方式而造成塞車時,我的心情肯定也會很XXX。但是,我們真的能夠用和平或激進的二分法,來區分每一種公開抗議嗎?我們又應該以主張是否和自己相符,來決定任何一個團體能否上街頭抗議嗎?對我來說,凡事都有一體兩面,民主國家所歌頌的言論自由,實際上肯定會帶來許多混亂和沒有效率。我們其實很難一方面要所有人都得尊重我們自己自由發聲的權利,同時卻要求所有人都不能來影響我的生活便利。當我們的立法院以及許多不同國家的國會,都能用各式各樣花招百出的方法來癱瘓議事進行時,我們很難獨獨把「待轉大富翁」視為一種惡行異端。

甚至,就我個人偏私的看法來說,我也和周遭一些朋友一樣,看到警方居然可以出動大批警力去取締這樣一個活動時,我心裡也會不免犯嘀咕說:有這麼多警力可以取締抗議,怎麼就沒有足夠警力去遏制酒駕呢?

好吧,其實只是發發牢騷而已,警察絕非酒駕始終無法杜絕的元兇,但酒駕的人實在太可惡了!其實酒駕並非無法防止或更有效的降低,而是我們能不能有魄力的執行更有效的方式而已;再就機車族的主張來說,我不知道取消兩段式左轉是不是好主意,但我知道其實從多年前就一直有很多的研究和規劃,試圖讓現在的汽車和機車能夠分流而不再造成雙方的危險,只是從來都沒有人有膽付諸實行而言。

雖然和今天的主題並非直接相關,但我長久以來的信念向來是:問題其實該從根源解決起。經濟不佳或有沒有競爭力不該仰賴政府,政府只需要少管制創新的活力就行了,我們並不期待什麼仁政賢君來幫我們把所有事做好;但是,就酒駕或其他對人民生命有直接危險的議題來說,政府其實需要更強力和更有效的給我們一套處理的方法,哪怕影響許多人的權益也無所謂,否則老是幫自己找些不作為的理由,那我們還要政府做什麼?可惜,不管哪一個政黨執政,看來都是以鞏固選票為優先,凡是會得罪許多人的作為都不做,於是漸漸的我們就正在一點一點的失去這個國家該有的美好未來。

不過,雖然我認同「待轉大富翁」支持者的權利,但我卻不認為他們的作法會是有效的。

更進一步來說,很多社會運動的發起者、或是許多藉由發起公開抗議活動來爭取權益的人,他們最後很可能都會徒勞無功。重點不是國家機器的力量太強大,而是這些活動的策劃者都搞錯了重點:我們到底為什麼發起這些活動?

你會聽到許多口號,諸如「我們要讓執政當局聽到我們的聲音!」或是「我們要讓社會大眾看清楚這些人的嘴臉!」台上喊得聲嘶力竭,但這些真的是這些活動該有的目標嗎?相較之下,「我們要讓這家黑心公司垮台!」這種目標反而更清楚而明確,同時也更是一個能夠被執行的有效訴求。只可惜,即使喊的夠大聲而引起全民關注支持,很多黑心公司還是沒有倒……

為什麼如此?我後來突然發現,很多人搞不清楚達成目標的步驟,所以只能徒呼負負。

之前介紹過一本書叫《劣勢談判》(Negotiating with Giants),書中提到很多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權利爭取與捍衛的方法。表面上看起來,包括舉辦公眾活動或訴諸媒體等手段,乍看之下好像和「待轉大富翁」發起者他們想做的方向也差不多,但效果顯然天差地遠。難不成是因為國情不同,所以在台灣只有有限資源的一般民眾,就只能任由大企業或公權力宰割嗎?

於是,我希望能用一種比《劣勢談判》更淺顯易懂的方式,來分享到底該如何突破這些活動在設計及執行時的盲點。

很多人誤以為,只要對現行制度有所不滿,而當自己看似有個道理或主張時,就可以上街頭來表達自己的主張。萬一大聲吶喊卻沒人聽,那就強迫所有人非得聽進去不可,否則就聚眾封街讓大家都不好過。

像這樣的想法,不但無效,而且很容易造成反效果,那就是讓愈來愈多人站在你反對的那一邊,因為一般民眾單純不欣賞你試圖造成他們困擾的這種舉動。每個人的權利,都應該建立在不影響他人權利的基礎上。這是另一點我始終深信不疑的價值觀,而且和前面提到的論點並不衝突。

就像圖示中的第一行,當你遇到問題或阻礙時,你就用「製造問題」的方式,想要藉此讓自己原先的問題「獲得解決」;當我們把這種方式畫成圖時,不曉得你會不會更容易看出來這有多麼荒謬?若是靠著製造出另一個問題的方式可以來解決原先的問題,那我們就拚命製造更多問題就好,然後應該就可以世界和平了;可是,難不成這個地球上的問題還不夠多嗎?為什麼很多問題還沒有多到相互抵消而獲得解決呢?


然後,有些人也體會到這種方式的無稽,所以他們修改了一下自己的步驟,希望自己透過不同的方式「製造問題」之後,然後可以讓一個更大的議題「引起關注」,進而就可以讓原先的議題「獲得解決」

乍看之下還蠻有道理的,但假如真的那麼輕鬆就可以解決,那些抬棺抗議或散冥紙控訴司法不公的人,應該都可以沉冤待雪啦,為什麼很多時候還是正義無法得到伸張呢?難不成是他們的主張基礎薄弱,所以才無法得到共鳴?

雖然主張基礎薄弱的情況也不無可能,但其實關鍵在於從「引起關注」「獲得解決」之間,他們還是被動的期待「有人」能出面來協助解決;但是,這裡的「有人」到底指的是什麼人呢?對方又真的有必要或急迫性來解決這個問題嗎?萬一在這些環節上思考的不夠清楚,很容易還是陷入古代攔轎喊冤式的思維,對於解決眼前的問題沒有太大幫助。

因此,當你要發起一件公共抗議活動時,我衷心建議你該在以下六個環節思考清楚,看看自己從第一波到後續的行動是否真能在每個環節中都發生效果,而這六個環節分別是:(1) 製造問題、(2) 引起關注、(3) 表明主張、(4) 引發討論 (5) 找到方案、(6) 獲得解決。

就拿現在「待轉大富翁」這個例子來說,我猜想發起團體可能認為自己已經做好準備、把自己的主張以及現行制度不合理之處表達的很清楚了。但是,我們若從上面這個流程模式來說,你會發現他們的順序好像錯了;他們確實已經製造了問題,然後也表明了他們的主張了,但這個問題已經引起足夠多的關注了嗎?不只「待轉大富翁」,包括之前遠航空服員的抗議,或是近日針對一例一休修法後勞團的抗議,大家真的覺得這些活動已經引起夠多的關注了嗎?對要達到一個大變革來說,只是一日新聞或加長版的幾日新聞,其實遠遠達不到「引起關注」的要求,這也是為何之後每個環節的能量都會愈來愈弱的原因。

就拿太陽花來說,無論你支不支持,你都無法否認那是場獲得全球關注的群眾運動。他們不僅藉著佔領國會「製造問題」,並且藉用直播和大量發聲管道來讓自己「引起關注」並進而「表達主張」。然後呢?不但社會大眾會對服貿以及政黨把持國會的議題「引發討論」,討論層面更擴及對學運人士的正反兩面立場。接下來,太陽花成員不但成功的「找到方案」並達成他們的訴求,還成功執行了能讓事件落幕的退場機制,接著不但原先的問題在某種層面上「得到解決」,而且還讓許多代表太陽花的新生力量進入國會,開始扮演另一種監督的角色。

再拿頂新的黑心油事件所引爆的風波來看吧!其實社會大眾從「製造問題」「引發討論」這幾個步驟已經執行的相當好了,但為何頂新到現在還沒有倒呢?我覺得關鍵就在於在「找到方案」這一步上開始出現了歧異。

即使我到現在都還是因此而不喝林鳳營,但撇除我個人的立場不談,當初從「抵制頂新」到「抵制味全」,再從「抵制味全」到「抵制林鳳營」,看起來雖然大快人心而讓多數人都同仇敵愾,但這真的是最有效的方案嗎?

從後來的司法審判結果來看,寄望司法還我們正義本來就是個緣木求魚的夢想。但是,到底為什麼很多人希望頂新垮台呢?多數人要的其實不只是讓他們付出代價或伸張正義,而是萬一靠著群眾的覺醒而能讓頂新這麼大的企業帝國崩垮的話,未來可能就再也不會有企業或商人膽敢繼續製造或販售黑心商品,因為他們可能賺得一時、但受害的社會大眾卻可以獵殺他們一世,這樣應該可以遏制不少心存僥倖的廠商。

所以,真正要讓頂新垮台的關鍵,即使我在公開文章中必須很含蓄的說,應該是讓銀行和各個公機關斬斷頂新經營的銀根,讓他們活不下去;「抵制味全」或「抵制林鳳營」固然是其中一項方法,但不該是唯一的方法。假如大眾能像當初把所有使用林鳳營鮮乳的商家人人喊打的精神拿去對應頂新所有的債權銀行或上游關係人,對達成原先的目標只會更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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