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 星期一

鄧惠文+呂秋遠:女子與男子的對話練習

昨天去參加了一場新書發表座談活動,座談的兩位是名律師呂秋遠和原本是精神科醫師的鄧惠文。這兩位的言論風趣而實用,早就受到許多廣大讀者及粉絲歡迎。下午一點半才開始進場的活動,而且事前是要報名索票而不是到場自由入座的,居然不到下午一點就已經有幾十位朋友在門外等著排隊入場,兩位座談人的魅力可見一斑。


活動進行前,我還沒機會拜讀呂律師的最新大作《星光》,所以當我現場聽到他寫下這本他個人首部長篇小說的楔子,是來自於日本北海道的一件殺人事件。在那個真實事件中,17歲的女孩殺害了自己的母親和祖母,但當地居民卻連署要求法院輕判。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不是很多人心中天經地義的事情嗎?但是,呂秋遠點出了一個盲點,當有個人犯下像這樣看似喪盡天良的罪行時,有沒有人會從另一個角度想,那個女孩受過多少虐待、才會痛下殺手?這不代表女孩應該無罪,但在這個世界的各個角落中,犯罪的人可能不只表面上看起來的那一個人,而受害者也未必都那麼無辜。

這不由得讓我想起前幾天才寫過的「怪物來敲門」這部電影。在怪物對男孩康納說的第一個故事中,備受愛戴的王子趕走了繼母皇后而即位,而且王國自此在他的治理下長治久安,但王子卻是靠著謀殺和謊言來趕走皇后的。請問,王子算不算一個好人?我們能由結果論來看,認為王子的作為也是大局當前而以蒼生為重嗎?

當這場新書座談進行到另一個與外遇有關的話題時,即使已經跟前面談的主題無關了,呂秋遠突然冒出一句:法律從來就不是還給誰公道的。那句話雖然未必是他整段話的重點,但卻讓我相當認同。法律通常只是文明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當一位國家元首口中喊出「依法行政」,乍聽之下好像沒錯,但那位總統卻在任內創下驚人的低民意支持度。為何如此?我認為若一個政府把「依法行政」當做不作為的藉口,這個國家想強也難。難不成所有國家政策都該送到法院去決定?那行政權究竟用來做什麼?一個國家只要廣設各級法院就好啦!

我們當然不應該違法,但很少有國家的立法可以跟上時代的進步,所以萬一法律有規定才能做、沒規定的就一律不能做,那我真不知道這樣的國家競爭力在哪裡了。

不過,其實這場座談的主題不在這兒,絕大多數的時間都聚焦在婚姻、外遇、和兩性關係。詳情我就不細表了,各位可以自行上網搜尋風傳媒當時的活動現場直播。我比較感到欣慰的是,雖然父權社會以及很多大男人主義的影響仍在,但在這場活動中,我慢慢可以聽到兩性平權和多元性別角色的概念,而這些概念是比較和當今的現實情況相符的。

以其中一個話題來說,男女約會時,一定要由男方付錢嗎?就現在的主流思維來看,很多人就算心裡不是這麼想,但也會回答說雙方go dutch相互分攤省得麻煩;但鄧惠文醫師舉出兩段她過去年輕時代的例子,證明當女性要付錢時,居然還有男性會覺得傷了他的自尊。

後來,又進展到呂秋遠口中的「家務管理者」,也就是過往被稱為「家庭主婦」的那個角色。首先,擔任家務管理者這項工作,不但是份重要且有壓力的工作,而且理當是份有給職,這點我自己也深表贊成。不僅如此,我和兩位座談者的想法一樣,家務管理不應該只限於女性,男性來當個家庭主夫,也沒什麼不可以。

我以前就有一位女性同事,當她獲得一個大中國區的主管職時,即使當年還是個不那麼觀念開放的年代,她老公毅然決然地把工作辭掉、舉家遷往大陸,只因為當時小孩還小,還需要有人花時間照顧。

當我再在大陸見到那位同事的小孩,他已經是一個高中大男生了。有別於一般叛逆期的高中生,那位同事的小孩彬彬有禮的態度,感覺上就是難得的氣質出眾。我們一行人都有同感,當我們向那位同事夫婦請問教養小孩的態度時,他們聳聳肩對我們說,大陸的競爭太大了,想要在智力上贏過別人而拔得頭籌,那不是他們的選擇;但是,他們期待自己的小孩能在品格上贏過別人,而就我們現場觀察的結果來看,他們的成績相當不錯。所以,有了正確的觀念,才能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至於夫妻倆誰應該是負擔家計的那個人,好像不是那麼重要。

就是因為這個例子,我常開玩笑的對我太太說,我一點都不介意她在職場上步步高升,假如能有夠高薪的工作機會,我很樂意留在家裡帶小孩並處理家務。

對我們來說,男女平權不該是個口號,而應該具體落實才對。倘若女主外男主內會遭遇到周遭異樣的眼光,有問題的是那些戴著有色眼鏡看事情的人,而不該是身體力行的我們。

提到選擇,現場有位聽眾舉手發問,問呂律師為何不結婚?呂律師開玩笑的說,要用阿信那四個字來回答他。當他接下來的一段話發人深省,因為走入婚姻是一種選擇,而我們不應該去質疑別人為自己做選擇的權利

其實,何止婚姻?前面那段誰應該負責家計或誰應該付帳單的論述,同樣是一種選擇;同性戀或異性戀,也同樣是一種選擇。我們不應該為別人的選擇貼上對或錯的標籤,因為我們只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每個人的權利、都該建立在不影響別人的權利之上

我的這個想法,不只適用在婚姻或家庭關係上,換到職場或工作關係也一樣適用。很多事情都沒有對錯,法律既然無法還人一個公道,公司規定更無法還人一個公道。所以,除非你願意負責做出選擇、而且承擔做出選擇之後的後續處理及相關後果,你為何還要拿自己的想法來為別人貼上對或錯的標籤呢?再對照我前幾天寫到的「怪物來敲門」,這就是一種霸凌,而我們的社會並不需要更多的霸凌。

最後,讓我給主辦單位一些建議。首先,從這張現場圖片中,各位看到了什麼?



應該很多人很快會看出來,這是一場新書發表的座談會,但桌上卻沒有兩位作者的最新大作

我知道一開始的投影幕上有出現那兩本書,我也知道參加者都需要憑書才能進場,但這是一場有網路直播的活動,當之後的投影片就不再出現那兩本書了,而辦單位居然不在每個可以露出的機會出現那兩本書的實體,這不也太傻了嗎?

其次,這場活動叫做「女子與男子的對話練習」,主辦單位的原意,可能是想藉由女性和男性的不同觀點激起一點火花,又或者是想由兩位座談者分別由法律和心理學的不同觀點,藉由不同意見的交換來創造出更多話題。然而,兩位座談者可能太熟了,觀點太一致而很難創造出火花,要不是靠著兩位掌控全場的出眾能力和經驗,氣氛恐怕會更冷。此外,我可以了解主辦單位已經做足功課,但若只讓兩位到現場講一些他們之前公開發表過的論點,不覺得有些可惜嗎?不論是議題的安排或與講者的溝通,又或是現場流程的掌控,可以改進的空間還很多。

延伸閱讀之一:「怪物來敲門」(A Monster Calls),停止傷害自己、也傷害別人的四個故事和三點啟示

延伸閱讀之二:男女有別的薪資談判技巧

延伸閱讀之三:我是個有道德的談判者嗎?

延伸閱讀之四:一場魔術秀告訴我的全方位演出三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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