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曉得的是,小地方可能會影響大局,而對我而言,原則可能比什麼都重要。
於是,我臨時喊停,案子也就無疾而終了。
之後,我一直沒等到他的正式道歉。過了半年後,他突然又出現了,這次帶了一個更大的案子上門。他對之前的案子破局絕口不提,但我沒那麼簡單放過他,我單刀直入地說,「還記得上次那件事嗎?到現在我都還沒等到你的道歉。」他本來還想支吾以對矇混過去,但面對我的疾言厲色,他終於兩手一攤,「我知道我錯了,但我當時不知道該怎麼道歉。」
「我想,你不只當時不知道該怎麼道歉,你到現在也還不知道該怎麼道歉,」我用再鄭重不過的語氣對他說,「很抱歉,我不知道該怎麼繼續與你合作下去」
我不是不曉得,他帶來的新生意金額有多大,我也不是不知道,以他的業務能力之強,未來能夠帶來很多其他的生意。但是,對我來說,金額愈龐大的生意,代表隨之而來的風險就愈大;我不是為了談判,而是真的不願意和一位不值得信賴的對象繼續合作下去。
當然,對那位我不想合作的對象而言,他永遠可以試著找到其他人跟他合作。我無意對他的價值觀做任何主觀的判斷,但可以跟他以及看到這篇文章的各位分享三件在生意合作上的感想:
1. 了解合作對象的底限。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但若你的合作對象是為回教徒,而你誤以為捧著大把鈔票就一定能讓他吃豬肉,你可能太高估了鈔票的力量
2. 沒有人喜歡兩敗俱傷,但假如一方真的不做了,誰的損失較大?在這個真實事例中,我不是不了解,在中途喊停不做,對我的個人聲譽會有多大的影響。事實上,在我過往的職場生涯中,有三次由我中途喊停的經驗,我心裡其實都覺得有負所託,而且的確都對我的聲譽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即使如此,但假如重來一次,我依然不會選擇只為了履行承諾就把案子做完。
我有了這樣的覺悟,但請問我的合作對象有嗎?很遺憾的是,讓我喊停的始作俑者,他也不用計較誰對誰錯,他只需要知道,喊停之後的損失,其實他比我承受的更多。在這種情況下,對方該選擇的其實就是別把合作對象逼到退無可退的極限
3. 誠懇的道歉,才有繼續合作的機會。我那麼不通人情而不給對方犯錯的機會嗎?其實,萬一對方半年後上門來,馬上誠懇的道歉,我們就起碼會有開始商談並彼此試探的機會。當他想要當做之前什麼事都沒有的粉飾太平,舊式錯失了能夠重拾關係的第一步;當他誤以為捧著大筆生意而動之以利是一個好主意時,他顯然沒有從之前的錯誤中記取教訓。
老實說,我不在乎跟沒道德的人合作,也很了解生意的世界充滿爾虞我詐。但一個不知道該如何從錯誤中記取教訓並學習經驗的人,總有一天會犯下更無可彌補的錯誤,而我可不想跟他同在一艘沈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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