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演講,現在聽來格外讓人感觸良多,因為台灣最近發生了洪素珠辱罵榮民的事件。
史匹柏提到,每個人的一生中,都有許許多多的「角色定義時刻」。對年輕的他而言,他用直覺來決定自己的「角色定義時刻」,因為他認為直覺最能定義自己的角色。
把握自己的角色定義時刻,並在這些時刻做出屬於自己的正確選擇,你就有機會成為一個英雄。史匹柏認為,成就一個英雄,要有5項裝備:(1)愛、(2)支持、(3) 勇氣、(4)直覺、(5)一個等待英雄來征服的惡棍。
史匹柏不是在講如何創造一個有劇情張力的電影故事,而是用一種幽默輕鬆的語調,來陳述一件嚴肅而值得正視的事實:這個世界還存在著很多惡棍,而我們應該要當個能勇於與惡棍對抗的英雄。
我是個一般人眼中的外省人後代,我的爺爺就是國民黨戰敗後撤退來台的國軍之一。為什麼我要用「一般人眼中」來形容自己呢?因為那是這個社會上許多人定義我的角色,但對我自己而言,我從小就不理解,為什麼一個從小在台灣出生長大的人,要被別人貼上這種標籤呢?我以我的祖父母為榮,我也以我的生長背景為榮,而我也同時為台灣這個屬於我們的國家為榮。只可惜,即使到了今天,還會有一群如洪素珠之流的人,把我們視為一種恥辱的象徵或存在。
我不想再和大家爭辯,榮民有多少貢獻,或是外省子弟有多麼無辜。我只知道,我愛我的爺爺,當他在世時,無論本省人或外省人,沒有一個人不稱讚他是個好人。而他和他的軍中同袍,很多人都在退伍後投入了台灣的建設,他們也曾為了台灣付出了他們的努力。
用族群去抹煞特定人,真的既荒謬又可笑。當一些人用蔣介石或二二八來指責我們時,我不曉得他們知不知道,不是每個外省人都是蔣系人馬,當我們的長輩也被蔣系政府打壓而只求生存下去時,卻因為一段自己不能選擇的歷史而始終被打壓汙衊,而甚至連他們的子孫也必須世代承受這種族群撕裂式的責難。早在我還小時,我就弄不懂其中的道理:我們應該指責的是當權派、指責的是特權階級啊!怎麼會指責整個外省族群?
到了現在,我長大了,我還是弄不懂。因為早就政黨輪替了不只一次,我們的台灣還是一堆特權當道,這樣的不平等沒有消失,但還是有人認為外省人就是該死?我真不懂這是什麼道理。
我的意見非常卑微,但請每個有心操弄族群意識的人看看這個世界:假如我們生在美國,少數族群應該是被保護、而不是被踐踏的。在美國,黑人可以抱怨白人不公,但白人可以公然歧視或批評黑人嗎?不只美國,種族歧視在世界各地都有,但只要是個自由民主的國家,少數族群的權益都起碼在體制上會得到一定的保障,但在台灣,當年比例就已經只有13%的外省族群(我不知道最新的數字是多少,但我猜想比例只會更低),居然不時會被辱罵歧視,連我本人在學生時期都聽過「總有一天要把你們這群外省人通通趕進台灣海峽去」這種言論,台灣社會對不同族群的欠缺包容可見一斑。
我為什麼要提到史匹柏這篇演講?他講的或許是反猶太主義或對伊斯蘭的恐懼,但放在台灣今日猶未解決的外省人處境上,也同樣適用。史匹柏提到了「部落文化」,意思是太多人有著部落心態,老是愛把大家分為「我們」和「他們」,而也正是這種「我們」和「他們」之別,創造了很多不必要的仇恨。
在台灣,這種仇恨只針對外省族群嗎?我太太是個客家人,當她看洪素珠的新聞時,她語氣略帶氣憤地又對我重述了一遍我早已知道的往事:當年,她還是一個高中生時,她在車站等人,遇到一位阿桑用閩南語向她問路。她很客氣地對那位阿桑說,不好意思,但是她聽不懂台語;沒想到阿桑白了她一眼對她說:「哩係啥米台灣人?連台語都不會說!」每當講到這段故事,以及其他類似的遭遇,我太太都不免氣憤地說,「為什麼只有會講閩南語的閩南人才叫台灣人?講客家話的就不能叫台灣人嗎?」
我無意造成更多的族群撕裂及對立,但我真的要說,就我和我太太的成長經驗來看,所謂「台灣人」的這個史匹柏所謂的「部落」,其實定義是非常狹隘的,而且排他性非常高,對其他族群和文化毫不友善。
假如這篇文章只有抱怨,而且是一個被定義為外省族群的抱怨,那也只會讓這個社會因為偏見而更糟而已。我分享給大家這篇演講的原因,是因為史匹柏針對「部落文化」提出了3個具體的改善做法,我相信我們若有更多人也能把這3項做法聽進去並設法實踐,我們的社會才有機會更進步也更和諧:
1. 用好奇代替恐懼;
2. 讓「我們」和「他們」設法共同成為更大的「我們」;
3. 對每一個靈魂發揮同理心。
我的專長是談判,就像談判不是爭個誰輸誰贏,更好的結果會是共同把餅做大,為彼此創造出更多的價值;透過一場又一場的談判,我確信也實際證明過彼此共謀其利是可能的。也正是因為如此,我相信史匹柏所謂的「更大的我們」是可行的,只要我們真的有心想要接納彼此,也真的相信我們可以共同創造一個更好的社會。
希望,等我們的下一代長大的那一天,這樣的事件就已經被埋沒在歷史洪流中,而不要是始終是個現在進行式。
雖然我前面的觀點是有感而發,但史匹柏的這篇演講,值得一聽之處其實不只「角色定義時刻」或「部落文化」這些觀點而已。(想看演講全文的文字版可參考這篇)
舉例來說,他在結尾時,特別提到眼神交流的重要,因為在現今這個人人低頭看手機的時代,人跟人之間的接觸似乎愈來愈不重要。而當人們連目光接觸都少得可憐時,我們又怎麼能呼籲大家更重視人性的可貴?
無獨有偶地,就在史匹柏去哈佛演講約一週後,我這趟也匆匆造訪過的MIT麻省理工學院,則是邀請影星麥特戴蒙在畢業典禮演講(演講連結點此,翻譯很糟,但聊勝於無)。兩屆奧斯卡最佳導演史匹柏提到了眼神交流,也曾獲奧斯卡最佳原著劇本的麥特戴蒙則提到了傾聽。假如有興趣,除了史匹柏的演講外,也不妨看看麥特戴蒙的演講。不可諱言地,年資較深的史匹柏演講魅力還是略勝麥特戴蒙一籌(之後應該再從公眾表達或簡報演講的角度來分析史匹柏這篇演講),但麥特戴蒙其實也言之有物,特別摘錄他讓我印象特別深刻的3點如下:
1. 隨時準備好被當成一個傻瓜 – 勇於嘗試,不要害怕問問題。
2. 永遠保持傾聽,即使是傾聽那些你完全不同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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