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去過許多汽車業上課,許多常來看這個粉絲頁文章的朋友也都在汽車業服務,我相信,這篇文章會讓你們看的很有感。
由於她想要的車款很夯,那位朋友在半年前就訂了車,預計在最近就要交車。
那是一家歐系進口車的知名廠牌。新車到港了之後,業務代表和我那位朋友聯繫後續的付款事項。沒想到,這位業代居然跟我那位朋友說,請他找找之前的FB訊息記錄,因為他忘記答應給顧客什麼價錢,也忘記當初收了多少訂金,在沒有跟顧客簽合約的情況下,那位業代甚至也不記得當初簽的車主是我的朋友還是她先生…我那位朋友EQ真好,在這麼令人傻眼的情況下,她還在 FB上打趣的說,「你該不會連自己是誰都忘記了吧你。。。」
接下來劇情急轉直下。這位已經下訂的車主無意間看到那位業代的FB,發現他最近都在介紹另一家歐系進口品牌的車。車主覺得奇怪,當場質問那位業代是否已經跳槽,業代卻否認有這回事。但車主也不是笨蛋,直接打去他當初遇到那位業代的那家營業所去詢問,才發現那位業代已經在三個月前離職了。
故事聽到這裡,我馬上問我那位朋友說,後來呢?營業所怎麼處理?
我的朋友聳聳肩跟我說,那家營業所就只是指派另一位業代來收款並協助後續交車事宜而已。我不可置信地接著問,「那家營業所沒有主管出來致歉,或做任何其他表示嗎?」我朋友表示沒有,而她不想再等待,也不想多花心思跟這些她認為糟透了的人周旋,所以也就同意交車了事。
我聽了之後,不只是對我朋友表示同情,而且還感到很生氣。我那朋友真算是宅心仁厚了,否則她難道不知道我是一談就贏嗎?遇到這種事情,而且自己其實很介意,但氣還要往肚子裡面吞,這真不知道是為什麼了,我只能說這家知名汽車品牌及那家營業所,真的是上輩子燒了好香。
我尊重我的朋友的選擇,但我姑且不以個人好惡的立場來評斷,純粹以一位教銷售和服務的老師身分來說,我覺得這樣的後續處理真的既不到位、也不入流。更慘的是,以為讓消費者付錢交車就能讓事情告一段落,已經不只是不負責,而是腦袋不聰明了。萬一顧客想討回公道,車商以為交車完、銀貨兩訖就算了嗎?她是宅心仁厚,否則我自己就起碼可以分享10種以上的方法,讓車商寧可當初沒賣出這台車子給她,而不只是一條負面新聞就算了。
那位朋友跟我說,事後那個離職的業代還有試著連絡她,跟她辯稱說,自己不過是想賺點佣金而已。或許,在那位業代的心中,這種事情在賣車這一行很常見吧!只要兩方談得妥,A牌的業代賣B牌的汽車給自己的客戶,中間再設法賺點差價或佣金,好像是天公地道的行為,沒什麼不可以。
你知道我朋友最初提到這件事情的抱怨文,結尾是怎麼寫的嗎?「車代這行,是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進來做啊!」
萬一你以銷售汽車為業,而你的顧客對你的職業或工作評價如此,而且這不是一個空穴來風或全然個人觀感的評價,你實在把你自己的工作、以及所有做這份工作的同業踐踏到一文不值。
每個人,都需要被尊重,而任何工作,都需要被信賴。做為一個業務銷售人員,若是失去的顧客的尊重和信賴,請問你還剩下什麼?一份吃不飽餓不死的佣金嗎?
賺點佣金不為過,但若用不實的說法來誘使顧客付清尾款,不但不誠信,而且可能需要法律上的責任。
我最感到訝異的,是那家營業所居然沒有任何表示。像這樣一家響叮噹的品牌,居然縱容自己的離職業代這樣胡搞瞎搞,是否代表營業所默許這樣的行為?這樣有業績,不管業代怎麼賣車,也不管顧客的感受如何,容我不客氣的說,別說這家營業所了,倘若台灣的總代理知道這件事而不作任何追究處置,那這樣的公司也不用開了!
我剛剛提到的10種方式之一,就是根本不和台灣總代理囉嗦,直接一狀告到德國總公司去,看看德國人能否接受這種道德標準。我不是喊喊而已,我曾經不只一次親自做過這件事,所以請那家不負責的公司不要懷疑我是否誇大其詞。
服務做好的關鍵之一,就是彌補服務缺失,但那家車商顯然什麼也沒有做。我很遺憾我的朋友有這種離譜而誇張的遭遇,我畢竟不是當事人,我也不打算公開那家車商的品牌和營業所,但我相信,多行不義必自斃。對離職業代和已下訂商品的管理如此糟糕,事後連場面上的追究離職業代都不做,我只能很慶幸自己從未考慮過這家廠牌。
當然,服務缺失可能只是單一事件,也可能是整個系統崩壞的徵兆。我對不誠實的個人根本懶得浪費時間批評,但這家營業所和主管知道這種事情後卻無動於衷,或許正讓他們喪失一個改善自己的機會。做為一個店家,你無須過度擔心得罪了一個顧客,但卻要小心,自己是不是會讓接下來成千上百個顧客一樣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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