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並不知道這部電影在講什麼,一看之下,又驚又喜,原來這是知名作家比爾布萊森(Bill Bryson)的自傳式電影。
比爾布萊森是一位我十幾年前起就好喜歡的作家,我不知道該不該和很多人一樣、稱呼他為「旅遊作家」,包括他寫的《哈!小不列顛》或《澳洲烤焦了》在內,他是少數我看到作者名字就每本必買的作家,我愛死他那對所有事物都趣味嘲諷的筆調,我時常在想,若是我能和他一樣,對旅程中種種的不順和意外,都能自娛娛人的用不同角度來看待,我的人生一定會更自在。
「別跟山過不去」這部電影,也充滿了同樣的基調。唯一不同的是,飾演比爾布萊森的勞勃瑞福太帥了,飾演一個老是挖苦自己也挖苦別人的糟老頭,實在太沒說服力。
故事劇情是這樣的,已經當阿公的勞勃瑞福,兒孫滿堂之餘,故交舊識卻一個個離開人世。作為作家的他,卻已好一陣子寫不出作品。生活看來幸福美滿之餘,他卻覺得人生好像少了一點什麼。生命明明還沒走到盡頭,他不甘心自己只能隨著年華老去而坐等生命一點點的流逝。
一天,他突然看到阿帕拉契山徑(Appalachian Trail)的介紹。全長近2200哩,也就是超過3500公里。3500公里有多長?台灣環島一圈大概約1200公里不到,所以3500公里差不多等於繞台灣3圈。這樣的距離,一般人連開車恐怕都嫌遠,他卻打算用徒步的方式走完這條山路。為什麼?他也不是很清楚,但或許這種對未知的挑戰,能為他帶來一種久違的自我肯定。
有志氣很好,但他的老婆和兒子都覺得他瘋了。以他的年紀和生疏的登山經驗,要挑戰5個月的山區徒步長征,已經不是能否成功走完,而是能否保住性命平安歸來的問題。
最後,他和老婆達成一項協議:要去可以,但起碼要找一個朋友結伴而行,即使發生了什麼意外,總還有個人可以互相照應。
勞勃瑞福問遍了所有朋友,但卻沒有朋友和他一樣瘋狂地願意和他同行。正當感嘆自己怎麼這麼沒朋友之際,他卻接到一通意料之外的電話:尼克諾特,勞勃瑞福年輕時的同鄕玩伴,但兩人幾十年前鬧翻後就再也沒聯絡了。
年少輕狂時的好友,無論當年有多熟,但形同陌路了那麼多年,心中留下的又只剩下不愉快的記憶,説實話,勞勃瑞福其實心裏是一百個不願意和尼克諾特同行的,但他沒有其他選擇了。
於是,兩個年紀將屆花甲的老人,就這樣踏上超過3500公里的山區健行之旅。
很多人不喜歡看描寫老年人的電影,總覺得看了好像自己也變老了一樣。但是,我們其實都會變老,重點不是年齡上的逐漸增加,而是心態上會不會未老先衰。
假如你也有機會看到這部片子,面對現在的自己,你或許也可以和我一樣,想想下面這三個問題:
1. 面對挑戰,你會盡力面對,還是隨遇而安?
勞勃瑞福把這段旅程視為一項給自己的挑戰,他希望能夠盡全力做好準備,用堅忍不拔的精神完成這段旅程。
尼克諾特則完全是另一種典型,他對人生的態度輕浮隨便,遇到困難也不在乎,完全就是一幅隨遇而安的態度。
聽起來好像是正面和負面的強烈對比,是不?
但是,這都是表面上的差異。在真實的人生中,他們兩人其實有各自的不滿足,也有各自的不快樂。
我們常常企圖説服自己,做人要有目標、要努力不懈、更要盡全力為每一件事做好準備。起碼,我也曾經想要這樣説服我自己。
年紀漸長,我突然發現,這些都是很好的價值觀,但人的價值觀從來就不會只有一種。但我認為自己是盡力而為,會不會我其實是在勉力行之?勉強自己,又怎麼會讓自己快樂?
看看尼克諾特的隨遇而安,其實我們可能只是以成敗論英雄。隨遇而安的另一種説法,會不會是能夠彈性應變?在這麼一個充滿變動的時代,難不成彈性就不重要嗎?
所以,盡力而為,或是隨遇而安,不應該只是個單選題。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出屬於自己的選擇,但別忘記,我們也都有讓自己幸福快樂的權利。
2. 要踏上一段未知的旅程,你寧願和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結伴同行,還是堅持獨自上路?
這點我就更加心有戚戚焉,因為我百分之兩百屬於後者。在人前看來善於交際的我,其實喜歡一個人旅行、喜歡一個人運動、喜歡一個人看電影,因為我不希望自己隨時隨地都要配合另一個人。
假如是自己不喜歡的人,配合對方當然痛苦;但即使是自己在乎的人,又不想讓對方看到自己陰陽怪氣的那一面。於是,自己一個人,似乎比較輕鬆。
但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不會成為比爾布萊森,一位聞名世界的作家,用他獨樹一格的幽默感影響這個世界。
片中有一個叫瑪麗愛倫的角色,她是一個獨自來登山健行的人,在路上偶遇勞勃瑞福和尼克諾特兩人。才一見面,她就批評勞勃瑞福兩人的帳篷和裝備是大外行的選擇。話不投機半句多,但她接下來卻死纏著不肯走,一路堅持跟勞勃瑞福他們同行,但整路上卻始終滿嘴批評和抱怨個不停。説也好笑,瑪麗愛倫是這樣形容自己的:「我總是一個人健行,因為其他人都不夠好,而我不想跟不夠好的人同行。」
聽來好笑,是不?但在現實生活中,你我可能都扮演過這種討人厭的角色,總是找得到別人的缺點,也總是覺得世界上每件事或每個人都不夠好。
做自己,當然很重要。不過,願意接納一個和自己截然不同的人,比起徒步走完3500公里的山路,這或許是項更值得嘗試的挑戰。
3. 你在意的是過程,還是結果?
有沒有人會好奇,這兩個異想天開的老人家,最後到底完成這件壯舉了沒?
假如這是部勵志劇情片,他們就會在精疲力竭、遇見黑熊、滾下山岸後,終於克服彼此的歧見,𢹂手完成這趟艱困無比的旅程。
只可惜,這是一個體能平凡的作家寫下的真實經歷。所以,若各位不介意我破梗,結局是他倆走到一半就放棄回家了。
一般人可能聽到「放棄」,就好像要教導自己的小孩「跌倒了,要自己爬起來」一樣,急忙著要把「放棄」和「失敗者」連想在一起,好像放棄絶不該是人生的選項之一,一定要打斷手骨顛倒勇,才能證明自己是正港的男子漢。幸好,我自己之前分享過一篇「放棄,其實也需要勇氣」(連結點此),所以我還蠻能接受這部電影的觀點。
勞勃瑞福其實想走完全程,他原先認為,只有堅持到底、走完全程,才能證明自己。他本來心中暗暗鄙視尼克諾特毫不在意是否走完的想法,因為勞勃瑞福認為放棄是弱者的表現,但他之所以展開這段旅程,就是為了證明自己還不致於老到只能任由命運左右,只有完成這個挑戰,才能證明他能掌握自己的命運。
隨著旅程向前推展,他慢慢釐清了自己的想法。原來,選擇繼續走下去,是他掌握自己命運的一種方式;選擇中程就結束旅程回家,也是他掌握自己命運的另一種選擇。
在片子的結尾,他終於不再假掰地總跟別人説,「我現在住在新罕布夏,但我之前在英國待了十幾年...」,而能自在而誠實地介紹自己,其實當初只是個來自愛荷華的鄉下男孩。終於,透過這段旅程,他得到了他想要的自我肯定,能夠更自在地面對真實的自己。
包括我自己在內,很多人都習慣把自己過度包裝、甚至躲在一個包裝過後的形象之中。
我幾乎每個月都會聽到邀我去上課的企業客戶對我説,「鄭老師,您講的太坦白、太直接了,我們的學員不像您這樣有自信,我擔心他們會承受不住。」
不是每家企業都這樣想,但平均每個月都起碼有一家公司會這樣表示。
真的想聽我坦白嗎?老實說,我覺得這些公司都太保護自己來上課的同仁了。就實際情況來說,我覺得絶大多數的學員承受度都比想像的高,而且他們其實都還蠻樂在其中的。
還有一點,我其實並不是一直都那麼自信,因為我過去也未必習慣面對真實的我自己。但這也是我現在想要感染每一位學員的:勇敢地面對真實的自己吧!展現出讓人注目的自信,你的公司應該也會很高興你因而帶來的高績效。
至於過程重要?還是結果重要?勞勃瑞福告訴我們,結果可能與原先的預期不符,但你在過程中可能獲得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更加認清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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