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9日 星期二

「驚爆焦點」中的談判及黃金圈(golden circle)

在一群常常喜歡上各個知名講師公開班的圈子中,之前有位被人暱稱為「阿明」的男子,靠著流暢的文筆和多元的學養打出了名號,而我們也經常在臉書上互動。

兩天前,阿明突然對我說,「我正在看『驚爆焦點』呢!一看就想起你當初寫的文章我感到非常意外,因為幾乎就在同一時間,我也把「驚爆焦點」的DVD租回家,跟太太又再重看了一遍這部奧斯卡最佳影片。


阿明接著又問說,「所以你要針對這部電影,分享一下要怎麼進行談判嗎?」我當場愣了一下,因為只記得之前自己寫的血脈賁張、還連寫了兩篇。但我沒有寫到談判嗎?

把那兩篇翻出來一看(這就是有部落格的好處,連自己搜尋起來也方便),發現阿明所言非虛,我當初寫到了新聞記者的職責「驚爆焦點」在得獎前的第一篇感想請點此)、寫到了衝突管理、也寫到了領導和團隊合作第二篇感想請點此),但我居然真的沒有寫到自己最擅長的談判。

我想,阿明指的談判,在片中最有代表性的一幕,應該是米高基頓所飾演的羅比,也就是焦點小組的頭頭,發現光在波士頓地區就可能有多達87個教士涉及兒童性侵案件後,帶著屬下瑞秋麥亞當斯去堵一個叫麥雷許的律師,而這位打扮光鮮亮麗的律師,曾經幫教會處理過許多樁相關案件的和解私了。

當羅比用命令句「告訴」而非「拜託」律師麥雷許交出教士和受害著的名單時,律師一臉錯愕、隨即反問羅比說,「你在威脅我嗎?」

羅比接下來的回答,就是恫嚇技法中的經典句型:「我們現在有兩則報導,一則是關於墮落的神職人員,另一則是講一群律師把性侵兒童當成家常便飯。」不等律師來得及反應,羅比接下來又補一槍:「現在,你想要我們寫哪一則報導?因為我們要寫其中一個。」

威脅恫嚇的場景,在談判中屢見不鮮。容我先表明,有時重點不是你說了什麼,更包含你的表情、你的語氣、甚至你的動作

當有人問說,「你在威脅我嗎?」最蠢的回答是承認自己真的在威脅對方,次蠢的回答是反問對方,「要不然你以為我在做什麼?」因為這些回答非但對你要創造出的效果並無助益,之後更可能在法庭上惹出麻煩。

羅比示範的很好,根本不回答這是不是威脅,而是告訴他,自己接下來最採取什麼行動,而這個行動會對那個律師產生什麼影響。

美中不足的是,「因為我們要寫其中一個」那句看起來純粹是畫蛇添足了,想來應該是為了劇本的口順才加進去的。假如要讓效果更好,講完「你想要我們寫哪一則報導?」就可以停頓在那裏,讓空氣中冷冷的沉默增加對方的疑懼。

在與許多來邀課的企業溝通的過程中,經常會發生一些令人莞爾的認知差異。舉例來說,就我個人的認知,「銷售」和「談判」可能是同一個角色身分所必須兼顧的不同任務,但「銷售」和「談判」其實是方向截然不同的事情;為了這個,我還特別做了好幾張投影片,放在我的談判課程中加以說明。

另一個蠻有趣的說法,是有企業會跟我說,「『談判』不就是『溝通』嗎?兩者會有什麼不一樣嗎?」但他這樣說時,他不是真的想問我「談判」和「溝通」有什麼不一樣,而是企圖想讓我知道,「談判」和「溝通」其實只是情境和使用的時機不同,把所有的溝通法則都應用在談判上,肯定沒錯。

正好今天藉著「驚爆焦點」談到談判中的威脅恫嚇技法,也正好可以用這個來當作例子,說明「談判」和「溝通」之間有些什麼差異。

許多人應該聽過溝通的黃金圈(golden circle法則。簡單說,以往傳統式的溝通,先講「什麼事」(what,再講「如何做」(how,最後再講「為什麼」(why。黃金圈的有效溝通則希望能把順序反過來,先講「為什麼」(why,再講「如何做」(how,而把「什麼事」(what放在最後講。


然而,若是要使用的是談判中的威脅恫嚇,改變上述說法的排列組合,就能得出不錯的效果。



舉例來說,我們可以先講「如何做」(how,像是「我接下來每天會照三餐打電話給警察舉報你違規停車」,再講「什麼事」(what,也就是「整棟大樓的住戶其實都不滿意你這樣違規停車」,至於「為什麼」(why呢?有時候根本不會出口,威脅的效果才會大。


當然,相關的運用方式不只一種。要讓威脅效果真的能影響談判,最關鍵的其實是「做」,而不要只是「說」。

影史上最經典的一幕,大概是馬龍白龍度在「教父」中那一句吧,「我會開出一個讓他無法拒絕的條件」,接下來呢?就是一個血淋淋的馬頭出現在對方的床上了!

我絕非鼓勵大家動輒威脅或甚至以暴力相對,然而,威脅恫嚇是在談判中經常會運用的一招,即使我們自己不用,也該知道當對方用起這招時,自己要能對其中奧妙了然於胸,才不會驚慌失措而自亂陣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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